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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财务管理股、规划与耕地保护股、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土地利用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勘查与地质环境管理股、信访与纠纷调处股,二层机构为宜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所、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及16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综合会务、接待、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材料、领导讲话稿;承担信息、保密和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局信息化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执行局制定的治安保卫管理和卫生管理制度;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负责本局机关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按工作需要安排用车;负责局机关大院及宿舍区、卫生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负责重大节日机关大院的装饰工作;做好外来接待、会务接待工作;具体办理基建、水电、通信等维修事项;负责局机关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维护管理。
人事教育股
主要职责: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事项。负责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职称管理。负责出国人员手续办理。负责本局中层干部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副所长考核、任免的具体工作。编制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新科技、新成果。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科技成果的推荐、推广工作。组织重大国土资源科技问题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科技项目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
主要职责:承担与国土资源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听证、行政复议、应诉等事宜;调研和起草我市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草拟我市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受理群众对土地、矿产、测绘方面违法行为的举报;组织对土地规划、矿产规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农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建设用地供应,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矿产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para" label-module="para">
财务管理股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本市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草拟本市有关国土资源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对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的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拨款资金、返还经费的使用管理;组织编制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本局土地出让收入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规划与耕地保护股
主要职责:组织研究本市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及区域性国土专项规划;审核各乡(镇)及重点区域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和相关国土专项规划的编制;参与全市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会审工作;负责编制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计划指标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参与报自治区、河池市和市人民政府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审批的用地规划审查;承担综合统计和市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承办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河池市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征地批后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和宜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审查;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审查报批。
地籍与测绘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城乡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全市地籍工作计划及地籍管理办法;依据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负责新征建设用地的勘测定界成果的审核、确认、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地籍管理监督指导。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测绘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测绘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测绘市场,依法监督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籍测绘规划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和保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质量。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本市国土资源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组织落实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执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政策措施。受理群众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负责本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管辖权限范围内国土资源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实施土地用途管理,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负责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政府收购等管理办法及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对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监测,监管地价,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从事矿业权的审核和职权范围内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工作。负责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para" label-module="para">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地质专项勘查。配合管理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第一级国家:国土资源部第二级省: 在省和自治区里面:国土资源厅 在直辖市里面: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厅一个级别。第三级市:国土资源局(处级)第四级县:国土资...
国土资源局终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二)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宜州市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地方性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起草宜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负责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修编、修改审查报批与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选址和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监督、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和实施科学规范的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五)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综合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的报建和工程建设(含市政工程和城市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监理工作。
(七)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建设档案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配合实施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J-main-content-end-dom">
市水利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等4个职能股。
办公室:主要协助局领导对各股站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宣传、文秘、行政、档案、保密、信访、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基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事、教育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计划财务股:主要草拟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向地区申报水利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和安排、下达计划项目,对年度计划进行分析总结上报;负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核算;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核和评价;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办理本局职工的各种保险、公积金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政水资源股:主管全市水利行业的法制工作,草拟宜州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草拟有关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实施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全市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水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承担地下水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承办全市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依法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办理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的取水许可证;组织全市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全市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核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依法监督实施;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草拟全市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节约用水措施,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水土保持股: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组织草拟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基地建设规划、项目审批及建设管理;组织全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组织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上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3、拟订节约用水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开发、利用和配置;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本市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查处;组织实施日常河道管理工作。
6、拟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依法管理和安排使用水利资金和资产;推行和指导水利行业的各项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和多种经营工作。
7、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9、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归口管理全市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监管。
10、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乡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11、负责全市农作物的灌溉试验工作。
12、负责全市中小水电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3、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4、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水利系统的队伍建设。
15、负责全市防洪工程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宜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市内重要河道、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