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市水利局行政权力事项按《仪征市水利局行政权力清单》执行,在《仪征市水利局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本规定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仪征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远斌
仪征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世新、邬志香、陈佳佳
仪征市水利局党委委员、水利工程总队党支部书记、队长:曹松保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正副科长(主任)8名。
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呵呵,就在渝北区新牌坊一路旁,新南路3号,有一幢水利大厦,重庆市水利局就在那里了
不水利局,水务局,是政府系列的一个部门。 水利建设工程局职业生涯管理的公司,这本身就是机构下属单位的企业。
天津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水利局加挂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天津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地方...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行政目标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机要保密、网络管理、建议提案、信访、档案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绩效管理等工作;组织全市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专家人才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行业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组织本系统财务预、决算的编制与汇审及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考核工作;提出本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水利资金投融资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全市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工作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局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审计监督和检查;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审计工作;组织本系统财务、审计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规划建设与监督科(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城市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拟订、实施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指导施工图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或组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安全管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组织较大水利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四)水政水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与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有关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法治水利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水利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重大水事纠纷调处;组织开展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类、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河道采砂及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水利项目设计文件等行政审批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监督实施行业用水标准;组织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农业节水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五)工程运行管理科。指导全市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和水量调度工作;指导监督区域内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工作;负责市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指导城市防洪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和保护,指导流域和区域骨干河道、水库及河口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市河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河库采砂规划和计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六)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科。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排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市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给排水科。负责全市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配合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城区水环境治理项目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供水规划和城区排水规划的编制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区给排水设施建设的计划统筹与组织协调;负责城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小区开发、市政建设项目的供排水工程的方案技术审查、监督实施与专项验收。
(八)河长制工作科。承担仪征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编制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向市级河长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市级河长确定的事项;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察、考核;协调督导河长制工作重点事项和问题;组织拟订推行河长制有关制度。
机关党组织、群团等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长江治理和保护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扬州市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政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全市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江河库治理和河口控制等专业(项)规划。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涉水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论证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城市水系规划,划定城市河道蓝线,指导城市涉河项目建设与监督管理。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对江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节约用水标准与节水考核指标体系,监督实施行业用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管理制度。
(六)负责拟订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
(七)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指导河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流域和区域骨干河道、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确权划界。负责市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十)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排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及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二)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三)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贯彻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和全市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查处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水事矛盾纠纷。负责全市水利行政许可、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河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承担仪征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5月8日,被中共仪征市委员会、仪征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标兵文明单位”。
漯河市水利局强化水利前期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水利规划计划、可研论证等前期工作是提高水利建设前瞻性、科学性的基础性工作。漯河市水利局从机构建设入手,于2002年初在机构改革中,增设了规划计划科,明确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由规划计划科负责组织,同时增设总工室,把好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技术关,提高规划设计工作质量。两年来,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一是完成了漯河市城市防洪规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漯河供水区水量、水价规划、城市供水工程规划、移民安置规划、燕山水库漯河供水区
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李相兵
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副书记:窦成松
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田建平
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远军、郭政、宋贞忠、赵勇、江福辉、周雪峰
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地震局副局长:徐强
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人防办副主任:范伏存
2020年5月8日,被中共仪征市委员会、仪征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标兵文明单位”。
2020年4月8日,被仪征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部门”。 同年5月8日,被中共仪征市委员会、仪征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标兵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