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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它们的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商品房的对象是所有自然人。
二、它们的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三、它们的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四、它们享受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商品房则全额缴纳。
五、它们的定价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
商品房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以后,可抵押,可转让。而经济适用住房尽管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尽管也可以抵押,但在转让时,必须在补缴相关费用后,方可转让。
从字面上讲,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就是经济适用,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是国家实现住宅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进行的战略决策,是城镇新的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适用住房不是谁都可以购买的,它的特供对象主要是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由于政府提供了优惠的政策,限定了建设的标准、供应的对象和销售的价格,自然价格较低。目前,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建设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划拨土地,统一开发、集中建设;二是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三是单位自建和联建,出售给本单位职工(老叫法称为集资房)。
商品房是指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的房屋。
政策性住房与商品房主要有以下区别:1、政策性住房是为了满足中低收入者住房需求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对于购房者的家庭年收入等方面的条件具有一定的限制,在购买之前要审核购房者的购买资格,审核通过之后方可购买...
政策性住房全名:政策性保障住房,也就是经济适用房。 从字面上讲,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就是经济适用,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1]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是国家实现住宅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进行的战...
政策性住房全名:政策性保障住房,也就是经济适用房。从字面上讲,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就是经济适用,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1]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是国家实现住宅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进行的战略决策,是城镇新...
[重庆]政策性住房监理大纲
[重庆]政策性住房监理大纲——二、工程特点: 1、工程结构总体来说较为简单,施工时应重点控制砼工程及屋面防水工程的分项施工,尤其是砼楼板及砼屋面,因其直接影响本工程的使用功能,应作为监理控制的重中之重。 …… 14、监理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完善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性研究
完善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性研究——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万千百姓的切身利益,处于十分重要的战略的地位,同时也受到了我国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从研究我国当前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入手,分析...
政策性住房置业担保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是由专业性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且是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是借款人将所购住房抵押给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作为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第三是相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个人住房贷款方面的保险而言,尽管保障内容会存在差异,但借款人可以花费比较少的支出通过政策性住房置业担保获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节省支出,降低借款成本。
当出现购房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时间逾期时,由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偿还应还贷款本息。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同时可以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以及借款人进行协商,帮助借款人进行债务重组,就借款人的违约债务的归还进行重新安排,减轻借款人当期还款压力,并与当事人就有关事宜达成债务重组的协议。在债务重组协议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借款人与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仍应按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承担还款义务和连带责任保证,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并可按照保证担保合同的约定,依法行使抵押权,落实还款责任。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2007年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城市更新项目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意见》。意见指出,更新项目应统筹考虑周边业态、居住人口、职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情况,规范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配置,丰富房源户型、增加套数供应,助力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要利用规划节余优先配置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户型面积设置遵照有关规定。中小户型住房具体户型为: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单间宿舍(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住宅(建筑面积30平方米—70平方米)、中户型住宅(建筑面积70平方米—90平方米)。其中3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的配置比例不低于30%。政策性住房及其配套车位(车库)以集中建设为主,相应的用地按划拨处理,其具体类型、户型布局、建设标准、交付时间、回购价格、违约责任等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书面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