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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沿革及大事记》由中国城市出版社出版。
第一编机构沿革
第一章中财委基建处与中央总建筑处时期(1949年10月至1952年8月)
第一节中财委基建处(1949年10月至1952年4月)
第二节中央总建筑处(1952年4月至1952年8月)
第二章建筑工程部时期(1952年8月至1965年3月)
第一节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1952年8月至1954年9月)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国家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
部、建筑材料工业部(1954年9月至1958年2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1954年9月至1958年2月)
二、国家建设委员会(1954年11月至1958年2月)
三、城市建设总局与城市建设部(1955年4月至1958年2月)
四、建筑材料工业部(1956年5月至1958年2月)
第三节建筑工程部、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1958年2月至1965年3月)
一、建筑工程部(1958年2月至1965年3月)
二、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1958年9月至1961年1月)
第三章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时期(1965年3月至1982年5月)
第一节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及其归口领导的建筑工程部、建筑材料工业部等机构(1965年3月至1970年6月)
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1965年3月至1970年6月)
二、国家建设委员会归口领导的建筑工程部、建筑材料工业部等机构(1965年3月至1970年6月)
第二节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1970年6月至1979年3月)
第三节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及其代管下的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等机构(1979年3月至1982年5月)
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1979年3月至1982年5月)
二、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下的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及其他机构(1979年3月至1982年5月)
第四章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时期(1982年5月至1988年4月)
第一节主要任务和职责
第二节人员编制、内设机构
第三节领导任免
第五章建设部时期(1988年4月至2008年3月)
第一节1988年4月至1993年4月
一、基本职能与归口管理机构
二、人员编制与内设机构
三、部领导和三总师任免
第二节1993年4月至1998年3月
一、职能调整和主要职能
二、人员编制与内设机构
三、部领导和三总师任免
第三节1998年3月至2008年3月
一、职能调整和主要职能
二、人员编制与内设机构
三、部领导和三总师任免
第六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期(2008年3月-)
第一节职责调整和主要职责
第二节人员编制与内设机构
第三节部领导和三总师任免
第二编领导班子与内设机构
第一章历届领导班子
第一节建筑工程部(1952-1965年)
第二节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部、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1965-1982年)
第三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2-1988年)
第四节建设部(1988-2008年)
第五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
第二章内设机构及主要负责同志(1982-)
第一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第二节建设部
第三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三编大事要述
第一章综合
第一节宏观部署
第二节三线建设
第三节抗震防灾
第四节综合治理
第五节对外合作
第六节队伍和机关建设
第二章工程建设与建筑业
第三章城乡规划
第四章城市建设
第五章住房和房地产
第六章村镇建设
第七章测绘、环保、节能
第八章标准定额
附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部门规章(1982-2011年)
基本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简表(1949-1981年)
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目录(1949-2009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适用土地政策文献目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历年主要统计数据
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报表制度一览表
……
第四编直属机构
后记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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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隶属于国务院,主要负责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其主要职责第三天明确规定: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
查了半天。 建市罚字[2016]11号 被处罚人: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斌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1501室 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04-1-1 ————2004-12-31) 10BC、房地产市场 1、房地产市场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32 主题名称: 房地产市场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04-9-21 文 号: 建办住房 [2004]78 号 主 题 词: 预警预报 公文名称: 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26 主题名称: 房地产市场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 发文日期: 2004-7-19 文 号: 发改价检 [2004]1428 号 主 题 词: 物业管理 公文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04 主题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 政 部 文件 中 国 人 民 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金 [2010]179 号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 行、银监会联合印发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 行、银监会联合印发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83年3月,经国家科委批准成立国家计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
1988年7月,随机构改革划归建设部,组建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1999年,原建设部印发文件规定了标定所的主要职责。
2009年1月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017年3月,被中编办批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功能主义建筑有哪些建筑特点及历史沿革?
功能主义建筑是认为建筑的形式应该服从它的功能的建筑流派。自古以来许多建筑都是注重功能的,但到了十九世纪后期,欧美有些建筑师为了反对学院派追求形式、不讲功能的设计思想,探求新建筑的道路,又把建筑的功能作用突出地强调起来。
建筑特点
十九世纪80~90年代,芝加哥学派建筑师沙利文宣扬“形式随从功能”的口号,认为“功能不变,形式就不变”。沙利文根据功能特征把他设计的高层办公楼建筑外形分成三段:底层和二层功能相似为一段,上面各层是办公室为一段,顶部设备层为一段,这成了当时高层办公楼的典型。
沙利文认为建筑设计应该由内而外,必须反映建筑形式与使用功能的一致性。这同当时学院派主张按传统式样而不考虑功能特点的设计思想完全不同。后来,现代主义建筑的代表人物如勒·柯布西耶等都强调满足功能要求是建筑设计的首要任务。
历史沿革
随着现代主义建筑运动的发展,功能主义思潮在20世纪20~30年代风行一时。本来讲求建筑的功能是现代主义建筑运动的重要观点之一,但是后来有人把它当作绝对信条,被称为“功能主义者”。他们认为不仅建筑形式必须反映功能,表现功能,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组合必须以功能为依据,而且所有不同功能的构件也应该分别表现出来。
例如,作为建筑结构的柱和粱要做得清晰可见,建筑内外都应如此,清楚地表现框架支撑楼板和屋顶的功能。
功能主义者颂扬机器美学。他们认为机器是“有机体”,同其他的几何形体不同,它包含内在功能,反映了时代的美。因此有人把建筑和汽车、飞机相比较,认为合乎功能的建筑就是美的建筑,其几何形体在阳光下能表现出美的造型。他们认定功能主义会自动产生最漂亮的形式。
二十世纪20~30年代出现了另一种功能主义者,主要是一些营造商和工程师。他们认为经济“实惠”的建筑就是合乎功能的建筑,就会自动产生美的形式。这些极端的思想排斥了建筑自身的艺术规律,只会给功能主义本身造成混乱。
二十世纪50年代以后,功能主义逐渐销声匿迹,就连强调建筑功能的勒·柯布西耶也同功能主义者分道扬镐了。但无庸置疑,功能主义产生之初对推进现代建筑的发展起过重要作用。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