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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3年深圳市成立水务局开始,全国许多地方都在探索水务改革,在省级、地级、县级政府机构中设立水务局。水务改革有利于所辖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在体制上推动了涉及水资源事务的综合管理 。2100433B
作为地方各级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其任务和职责范围主要是:
①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水利工作的法规、政策,接受本地区政府的领导和接受上级水利部门的业务指导。起草或制定水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实施水行政执法。
②编制并实施本地区水利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③负责本地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监测、调查评价和保护。
④主管本地区河道、水库、湖泊水事。
⑤负责本地区水工程管理、水利基本建设和质量监督、监理工作。
⑥主管本地区防汛抗旱、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工作。
⑦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⑧负责本地区水文工作的行业管理。
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有关水利的财务政策、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
⑩主管本地区水利科技、教育、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广工作 。
中国地方水利机构是指中国地方各级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三级。
(1)省级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机构,称水利厅(水利局、水务局),一般按当地实际设规划设计、水政、水资源、财务、建设、工程管理、农村水利、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电、水产、科技教育等业务处室和水文、规划设计、供水、水工程管理、河道管理、科研、教育、施工等企事业单位。
(2)地级(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的水利机构一般称水利局(水务局、水利处),按当地实际设计划、财务、水政、水资源、工程管理、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电、防汛抗旱等业务处室,以及勘测设计、工程施工等企事业单位县级(县、县级市、旗、区)水利机构一般称为水利局(水务局、水利科),按当地实际设计划、水政、水资源、财务、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工程管理、水电、防汛抗旱等股(站、室、队)。
(3)另外,有的区、乡、镇政府设有水利管理站(组),有的只设专职或兼职水利员,水利管理站或水利员隶属关系有的属县级水利部门的派出机构,有的则属区、乡、镇政府的事业单位 。
局党组书记、局长顾金山局巡视员陈伯深副局长杨健副局长沈依云副局长朱石清副局长刘晓涛副局长陈远鸣总工程师陈庆江局副巡视员卫洪达
(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三)综合规划处(四)计划财务处(五)建设管理处(农村水利处)(六)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七)滩涂海塘处(八)海域海岛管理处(九)海洋环境保护处(十)防汛和安全监督...
一、办公室(一)主要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委机关日常工作,并对委直属单位和委机关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组织委综合性重要文稿草拟工作,负责委机关公文处理、保密、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公文处理、保密、...
适应水务体制改革要求 探索水利统计方法创新
北京市水务局近年来在水务统计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确定水务统计工作目标,制定水务统计工作原则,建立水务统计报表制度,开发建设水务统计管理系统等,使北京市的水务统计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水利部将创新水务投融资机制
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高而坤在日前召开的\"2008年水务高峰论坛\"上称,水利部将推进水务市场化进程,创新水务投融资机制。
《地方水利分册》是《中国水利百科全书》(第二版)的21个分册之一。
本分册包括中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各设1个条目,共34条,主要反映中国各地区的水利概况,重点叙述各地区的治水历史、水利建设进程,并分别简述有关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农田水利、城市供水、水土保持、水力发电、航运、水产养殖、水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的水利建设成就、作用和效果;展望各地区的水利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每个条H都附有一张水系及水利工程示意图,以供阅读参考。本书可供从事水利水电专业科技工作者、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师生以及关心中国水利事业的人士查阅。
第一版序
第二版序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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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内容索引 2100433B
中国水旱灾害历来频繁而严重,江河治理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十分密切。历史上各个时期的中央政府都设有主管水利的部门,如秦汉时代的都水长、丞,隋、唐、宋、元时代的都水监,民国时代的水利部等。对于主要江河的治理和管理也设立了专门机构,如明清时代的黄河河道总督,民国时代设立了黄河、长江等水利委员会,省市等地方政府一般由建设厅(局)负责水利行政工作。(见中国历代水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设立水利部,主管江河防洪、农田灌溉排水、水土保持和农村供水等工作。水力发电、内河航运和城市供水等项工作,分别由燃料工业部、交通部和建设部管理。1958~1982年,水利部曾先后两次与电力工业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1987年3月重建水利部,水利行政管理职责保持不变。先后担任水利部、水利电力部部长的有傅作义、钱正英和杨振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