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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是劳动部为了保证热水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于1993年3月颁发的技术法规(以下简称《规程》)是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规程》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热水锅炉(以下简称锅炉):(1)额定热功率>0.1MW;(2)额定出水压力>0.1MPa(表压)。
《规程》不适用于电加热的锅炉;汽水两用锅炉应同时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规程》。《规程》是锅炉安全技木方面的基本要求。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条例》及《规程》的规定。《规程》内容包括:总则、-般要求、材料、钢制锅炉的结构、受压元件的焊接、胀接、铸铁锅炉、主要附件和仪表、热水系统及附属设施、锅炉房、使用管理和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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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专业的生产锅炉的生产厂家,现在很多也被称为是蒸汽发生器,热水锅炉、燃气锅炉等等,生产这一类产品的都可以。
(1) 承压热水锅炉供热系统的锅炉是承压设备,具有爆炸的危险。而常压热水锅炉供热系统锅炉不承压,始终与大气相通,所以,锅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爆炸,安全性能好。 (2)承压热水锅炉是满水的,没有水位控...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安全,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 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 2 条 本规程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设计、 制造、 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汽水两用锅炉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热水锅炉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水容量小于 30L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和原子能锅炉。 第 3 条 各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 部门负责锅炉安全监察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劳动行政部门锅炉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 4 条 本规程的规定是锅炉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 果与本规程的规定不符时,应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 ———————————————————————————————— 作者: ———————————————————————————————— 日期: 3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章 总则 一、《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包括电加热热水锅炉和锅炉范围内管道。 二、进口固定式热水锅炉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固定 式热水锅炉,也应符合本规程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如与本规程基本要求不符合时,应事先征得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监察机构同意。 第 1条 为了保证热水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促进国发经济的发展,保护人身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 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 2条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热水锅炉(以下简称锅炉) : (1) 额
《规程》的规定是锅炉安全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条例》及《规程》的规定。《规程》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要求、结构、材料、受压元件的焊接、胀接、主要附件和仪表、锅炉房、使用管理、检验和附彔等。 2100433B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字体:大中小】 2007-08-27 16:09:13 信息来源:总局网 供稿:王瑞文 |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
中文名: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释义
发行时间: 2009年09月
地区: 大陆
语言: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