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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03月2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办理经批准的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企、事业单位的信托、存款、贷款和投资业务等。法定代表人:党五喜成立时间:1988-03-25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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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冒名第六冶金建设公司的。六冶公司招聘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可询问电话:0371-67168600.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
<正>2017年2月6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十四冶)整合重组筹备工作完成,正式揭牌成立。截至2017年10月,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11亿元,总资产178.75亿元,净资产为20.85亿元。现有职工1400余人,其中中高级职称298人,一级建造师83人,二级建造师129人。拥有冶金、矿山、建筑、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5个一级总承包资质,以及3个总承包二级资质、1个总承包三级资质、3个专业
云锡集团科研项目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二等奖
<正>近日,云南锡业集团研究院公司科研项目《直流电炉处理含砷烟尘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荣获2叭6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直流电炉处理含砷烟尘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由云南锡业集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为主要承担单位,联合红河砷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完成,该项目集云南锡业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科研技术力量、团队人才力量,以红河砷业有限公司为平台及产业化实施基地,采用湿法或火法的工艺将含砷锡烟尘中的砷去除,
根据上述职责,市工业贸易和信息化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秘书股
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局机关年度工作安排和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和局领导重要讲话,综合政务信息;制订股室职责范围和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承办机关文秘、对外联络、宣传、机要、档案、信访、接待、提案、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负责有关人员调动的办理、劳动工资管理以及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失业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经贸系统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业与行业管理股
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全市工业运行信息;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负责宏观经济运行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预测、监测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综合分析近期经济运行的情况;负责对经济运行中的中长期工业经济发展的预测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全市轻纺、食品、建材、化工、橡胶、冶金、机电等行业制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的制定实施;负责上述各行业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管理市直属上述行业的经济运行情况;抓好典当行的工作。
负责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和扭亏增盈工作;做好全市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的统一和预测,并对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企业经济指标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负责限产压库促销工作;组织审核金融、外贸专业以外的全市性公司(集团),做好企业类型的审核和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的有关监管和资产运营工作;组织企业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推广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做好质量管理学术交流和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代政府组织制定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指导企业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研究制订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发展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股份制企业的设立,大集团的组建以及企业上市的指导、推荐、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向外商出让资产、股权、经营权以及相关的兼并、承包、租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协调指导金融、流通、分配等各项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全市经贸系统和企业信息化建设,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商企业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制订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调查拟订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意见措施;监督检查乡镇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执法职能,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指导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指导乡镇企业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管理水平;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组织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三)信息化股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管理,研究分析行业国内外市场情况,提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促进行业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协调软件、系统集成相关重点项目的实施;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相关工作;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促进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提出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行政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无线电管理相关事项。
(四)对外贸易管理股
研究国际、国内经济和贸易发展形势,对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国际贸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调控建议;研究和提出全市外贸企业改革思路,指导全市外贸企业改革,强化对市直外贸企业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研究和提出促进对外贸易措施;组织外经贸企业参加各类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负责赴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的申报和管理。负责计算机信息管理和指导外贸企业计算机网络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规划和商品基地的管理工作及建设资金筹集工作;负责特定商品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资格审定和登记,并对进出口企业进行管理;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的初审和申报,管理全市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研究和推广各种新的贸易方式;办理外国企业在我市设立办事机构有关手续。
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政策、法规,参与制订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编报、下达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并实施管理;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组织各类进出口商品配额的招标工作。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全市进出口商品许可证、配额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进出口经营的协调管理,负责协调企业与海关、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关系;协助海关打私工作,贯彻执行关贸易协作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考核评审、推荐先进出口企业;对各类经贸出口企业产品标准化工作和出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分析和统计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情况,编发有关资料;申报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计划。
根据全市制订的年度计划,编报年度进出口总值计划并监测实施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关税、外汇、税收、信贷、保险等政策并提出建设,为企业提供咨询、协调服务;组织实施外经贸统计制度,负责全市进出口业务统计,处理海关统计信息。汇总和统一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指导和管理全市外经贸财会工作;指导全市外经贸和边贸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和参与市属外贸、边贸单位的内部审计。
草拟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管理制度;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监督合同及上述合同项下的技术、制备、物资进出口的审查、申报,外派劳务人员出国任务的审核及有关统计分析;参与制订全市加工贸易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加工贸易业务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加工贸易政策,审批全市加工贸易合同以及加工贸易企业(含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原材料及加工贸易设备,监督检查企业履行合同情况和核销报关手续;组织协调企业进行加工贸易业务的洽谈、签约等工作;审查企业的加工厂房、机械设备、技术力量等项目,确保加工贸易项目的开展;协调加工企业在履行合同中与各有关部门及外商的关系;负责全市加工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管理境外对全市无偿援助、经济技术合作事务及援外项目的审核、申报和执行监控;负责境外非贸易性投资项目(境外加工贸易)的审核和转报、管理;审核、上报市内企业在境外设立机构工作。负责制定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市场运行和体系建设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资源、工业环境保护和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拟全市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和工业环境保护及环保产业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和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和设备改造;组织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企业(产品、项目)的认定工作;负责对成品油、电、煤等重要物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工作;负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组织研究流通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提出维护流通秩序和措施,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负责指导全市的重要商品市场建设、商贸流通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监督分析市场运作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研究工贸结合、内外结合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规划、审核、报批和成品油市场的整顿工作,负责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申报国家规定的大宗、重点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编制上级下达我市重点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口配额的分配计划;负责组织全市企业参加产品展销、技术交流等各项活动;指导全市经济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程和在职岗位培训;负责全市经贸系统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规划并组织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
协会办有《中国有色建设》和《简讯》两个刊物,同时与《中国有色金属报》合办有色金属建设专刊,报导有色金属建设行业改革发展情况。
2018年12月,民政部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经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违规开展2016年度、2017年度全国有色建设行业勘察系统、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奖和部级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并收取费用,违法所得119081.48元。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19081.48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