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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采购部门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验证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审批。
验证方案需经企业质量负责人审核并批准后,方可实施。
验证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审核和批准。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2100433B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如果助理级可以,那大学生毕业就可以担任了。 至少应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目前虽然还没有硬性规定,但是没有比较全面的业务能力是不能胜任这项工作的。
尊敬的领导: 我叫**,于*年*月*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一职,负责**********工作。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这是对单位负责人含义的界定。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整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 -------------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 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 发 [2010]23 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 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 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 设备公司、联合经营项 目等所有生产单位。 三、术语、定义 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 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公司技术负责人。 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 -------------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联合经营项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1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 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 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 (集团公司、 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 , 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 集团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主 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 负责人应当持有“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 少于 6 个工作日。 第五条 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 产工作的副总经理, 主任总工程师。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 6 个工作日。 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本制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8月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并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要求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筑工程勘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勘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甲、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应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担任;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应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具备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对勘察设计质量承担总体责任。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以及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严格追究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对相应行为承担责任,不免除勘察设计单位和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福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勘察设计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管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记入不良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或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勘察企业健全勘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终身责任。
根据《通知》,该区要求勘察企业加强对勘察纲要、现场作业、室内试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全面落实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终身责任。
新建工程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勘察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要分别签署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勘察项目负责人在岩土工程勘察实施前,要充分了解拟建场地特点等情况,编制勘察纲要。勘察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外业勘察方案进行外业工作,对勘察现场进行影像摄制,并将外业影像报告编入勘察成果资料。工程勘察单位要建立岩土工程勘察现场岩土试样取样、保管、送样工作规程及标准。勘察项目负责人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此外,该区将建立企业法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约谈诫勉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勘察现场无管理人员、无勘察纲要、无岗位培训的“三无”现象,以及存在钻孔数量不够、钻孔深度不足、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不良记录,并及时发布。
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2018年度新疆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问题,关系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关系各族群众切身利益。6月24日,在自治区新闻办主持召开的《2018年度新疆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报告》进行了解读。
四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
《报告》显示,2018年,新疆经济社会保持积极向好的发展态势,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全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个体私营主体发展保持良好态势,有效促进了投资和带动了就业,日用消费品和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报告》对全区各领域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同时也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
“目前,新疆各领域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尚待完善;质量发展总体水平不高,质量竞争能力和效益有待提高;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足;中高端质量技术人才匮乏。”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许小宁说。
“《报告》提出了对策建议。”许小宁针对上述问题说,“坚持新发展理念,完善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等制度。健全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推进社会质量共治;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弘扬优秀质量文化。”
创新和丰富旅游新业态
《报告》显示,2018年,自治区全年接待游客15024.8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0.1%;旅游总消费2579.71亿元,比上年增长41.6%。这是《报告》中关于旅游服务质量的一组可喜数字。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处长刘国瑞介绍,去年,新疆在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住宿业服务、A级旅游景区便民服务、提升旅游市场环境综合监管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多措并举,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目前,全区旅游行业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明显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旅游经营环境明显改善,旅游服务品质明显提升,广大游客和群众对旅游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自治区将创新和丰富旅游新业态供给方面作为工作重点,以智慧旅游为抓手,通过建立健全全域旅游产品体系、治理体系、营销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等,拓展丰富全域旅游产品供给,大力推进旅游目的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多样化、特色化、差异化、内涵式发展。”刘国瑞说,“下一步,我们还将在旅游商品、自驾旅游、研学旅游等方面加大与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体育等多部门的联系交流,通过‘旅交融合’‘旅体融合’‘旅农融合’等多种方式,丰富新疆旅游产品供给,以市场为导向,做好全域供给,创新推进工作。”
落实物业管理各项制度
2017年7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疆物业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报告》显示,目前,新疆物业服务的覆盖面已从单纯的住宅小区延伸到写字楼、工业区、商业大厦、医院、机场等,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小区安保管理、环境清洁、绿化、居民生活服务等多层次、全方位的配套服务体系。
“新疆物业管理仍然存在《条例》贯彻落实不到位;业主大会制度落实不到位;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尚未建立;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综合服务水平低等突出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林毓说。
如何更好贯彻《条例》,切实解决当前新疆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李林毓介绍,要完善物业服务配套措施,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制度;建立物业服务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继续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