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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解决当前经济社会面临的重大紧迫问题为目标,重点打造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府大数据整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综合治安管理、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控、智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重要平台系统,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务服务和社会管理,实现服务手段智慧化、管理过程精准化、管理方式多样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行政权力运行深化工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功能,完善电子监察标准,加大监察监控力度,构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服务实体大厅与虚拟大厅的融合,加快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协同办理和联网运行,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无接触式”管理与服务。(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二)政府大数据整合工程。以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核心,加快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和社会化应用,全面推进大数据在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转型升级、社会治理创新、民生服务保障、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领域的综合开发利用。建设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中心,加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政务数据开放,建成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和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城市管理等领域和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形成30个大数据示范应用及标准规范,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大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机制,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和分析挖掘,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等)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程。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信息网络和智能移动监管平台,提升对重点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省级食品药品监管云服务平台,整合构建集市场准入、动态监管、应急处置于一体,覆盖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进电子监管,建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立覆盖原料来源、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平台,提高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控监测中心,探索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生产流通运输环节开展实时非现场监管。建设省级食品药品监管云数据中心,整合监管信息资源,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等)
(四)社会综合治安管理工程。围绕建立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全省“警务大数据”工程建设,以强化各类信息资源关联整合、共享应用为重点,以省市公安数据中心建设为关键,建立全省分布式、扁平化数据应用和存储技术支撑体系,开发多样化、个性化的警务APP应用软件,强化公安信息、社会信息、互联网信息、视频信息等数据资源的汇聚整合、智能处理、灵活调用,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的情报采集能力、分析决策能力、指挥管理能力、侦查破案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加快推进全社会智能技防监控系统建设应用,逐步形成主动发现、主动预警、主动防控的技防工作新机制,提升技防江苏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智能边防、海防建设,加强边海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应用系统建设,努力实现边海防管控手段信息化、智能化。(省公安厅等)
(五)生态环境和资源监控工程。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建设智能的土地、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地理国情变化监测与统计分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实现对全省土地利用、生态环境、重点污染源、地质资源和灾害、垃圾处理等领域的动态监测。建立省、市、县三级环保大数据资源中心,整合生态环境、企业生产和环保监管等信息资源,提升环保决策管理智能化、科学化水平。建设基于物联网,覆盖灰霾环境、水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的传感网络,实现对环境与污染源的动态实时信息采集和动态监管。建设全省环保政务一体化管理云平台,实现规范化、高效率环保监管和跨区域协同联动监管。完善节能监测体系,实现对工业、交通及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等主要用能行业(领域)及场所、单位的能耗监测。运用信息技术推动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行业改造,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信息系统,加快对传统产业中主要耗能、耗材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智能化改造,促进节能增效和安全、清洁生产。推广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和供热计量器具,形成智能的电力、水资源和燃气等控制网络。(省环保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
(六)智慧应急平台整合工程。加强政府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整合公安、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卫生、广电、安监、地震、气象、通信、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急信息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纵横联通的发布平台,完善发布机制,构建以省智慧应急平台为枢纽,省、市、县三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的全省智慧化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动态感知、智能监控、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提高与应急处置相关的人力、物力及重要防护目标空间分布与动态信息管理、调度及可视化能力。(省应急办、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气象局等)
(七)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工程。建设覆盖省、市、县、乡镇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开发建设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数据中心,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省安监局等)
以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互联网化升级为目标,全面深化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和重点行业中的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服务制造、绿色制造,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CPS、M2M推广应用,加快推动产品智能化、高端化,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提升产业质量和效益。通过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带动产业组织方式变革和产业发展水平提升。
(一)智能制造推广工程。引导支持企业综合应用CPS、工业互联网、虚拟制造等技术,构建智能化、网络化生产系统。加快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等先进制造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应用,培育发展智能生产车间、智能工厂,在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开展智能制造示范试验区建设。加快重点领域装备智能化,面向重点行业生产过程柔性化、智能化的应用需求,开发一批标志性的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设备,提高重大成套设备及生产线系统集成水平。建立先进制造技术研发中心,开展先进制造创新试点,发展以人机智能交互、柔性敏捷生产等为特征的智能制造方式推进生产制造设备联网和智能管控。大力推动互联网技术与新能源汽车、先进机器人、轨道交通、智能仪表和数控机床等行业的融合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二)服务制造提升工程。加快传统企业互联网化升级,集中建设工业云、企业云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工程服务等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按需定制、众包设计等服务制造模式,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电子商务与制造业的集成应用。大力实施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百千万”工程和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企业互联网化改造,加强M2M应用模式创新拓展,实现高度个性化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引导企业实施一批信息化技改项目,试点推广一批工业应用软件,促进工业大数据集成应用,支持企业加快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过程自动化、产品装备智能化、经营服务电商化,提高企业运营管理和决策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等)
(三)绿色制造发展工程。组织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工程,突出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电力等主要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大力实施智能化节能改造。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推进区域性能效检测与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以钢铁、建材、化工等流程工业为重点,采用自动化、信息化和集中管理模式,对企业能源系统生产、输配和消耗环节实施集中扁平化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改进和优化能源平衡,实现系统节能。支持基于物联网模式的区域性工业能效监测与管理平台建设,形成“感知能源、智慧监管”的数字化能源管理体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
(四)智慧农业可持续工程。加快推进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积极发展智能农业、感知农业,进一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快物联网技术在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温室大棚和露地作物栽培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实现动植物生长环境远程监控可视化、管理决策智能化、生产控制自动化、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全程化,促进农业物联网应用市场和产业链形成。积极发展精准农业,开发推广“3S”技术、农业模型、专家系统、决策系统等技术,加强主要农作物、区域特色农产品、渔业生产、林木管护、农机作业、农业资源开发等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应用,不断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省农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等)
(五)智慧建设促进工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智能化技术、菜单式装修系统等在建筑产业中的推广应用,推进传统建造模式向设计三维化、构件部品化、施工装配化、管理信息化、服务定制化的现代化建造方式转变,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立绿色建筑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筑物数据库、绿色建材信息库等智能化管理平台,推动节约型城乡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快建设全省企业、人员和项目数据库,建立建筑市场、招投标、信用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智慧监管”的建设管理体系,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以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与服务水平为目标,重点建设宽带江苏提升、无线城市创新、高清江苏推进、三网融合普及、下一代互联网布局和未来网络研发培育等重大示范工程,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统筹布局与集约化建设,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智慧化信息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我省信息基础设施整体发展水平。
(一)宽带江苏提升工程。加快城乡光纤网络建设,提升骨干传输网传输交换能力。积极发挥南京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宽带互联网出省中继带宽。加快推进“光进铜退”工程,进一步优化骨干网络架构,提升网络承载能力,改善网络服务质量。组织开展重点区域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重点推进面向新城区、开发区、产业园(区)等集聚区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升级。推行信息基础设施统筹布局与集约化建设,加快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在国内率先建成一批宽带示范城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
(二)无线城市创新工程。加快无线城市建设,构建3G、LTE、WiFi无线高速宽带网,在全国率先实现热点区域全覆盖。完成无线核心网IP化改造和扩容,加强无线宽带接入网建设,持续提升城市3G网络质量,加快TD-LTE等4G网络布局和商用发展。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商及第三方企业加快城市公共热点区域免费WiFi无线宽带覆盖和开放,推进无线城市综合运营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前向免费、后向经营的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无线城市建设、运营和商业合作,加快全省移动互联网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等)
(三)高清江苏推进工程。完成高清交互式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加速互联互通,实现高清互动电视、互联网宽带、多媒体通信等全业务承载。适度超前建设广电骨干承载网,大力推进光纤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广新型用户终端。扩容建设高清互动电视传输分发平台,满足多种格式编码要求,支撑千万级用户点播能力。加大内容集成平台建设,增强高清节目提供和传输能力,促进文化消费需求。(省广电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等)
(四)三网融合普及工程。统筹推进三网融合发展,以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促进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积极开展融合业务创新、合作模式创新。以促进宽带互联网业务、IPTV、互联网电视和手机电视等融合业务发展为重点,着力突破终端融合、内容融合等关键技术和安全管理问题,实现数字电视、宽带服务协调发展。提高有线电视业务运营支撑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传统广播电视业务、互动点播业务和宽带互联网、IP电话、视频增值业务等数字电视综合服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等)
(五)下一代互联网布局工程。加快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加快接入网、城域网IPv6升级改造,适度超前实现全面IPv6化。组织开展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大规模公共网络、移动互联网业务向IPv6平滑演进和过渡,实现IPv4与IPv6主流业务互通。联合重点终端厂商,加快信息终端更新换代步伐,新增上网终端基本实现IPv6化。支持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呼叫中心、云计算中心等重点功能性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信息数据存储和服务能力。(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等)
(六)未来网络研发培育工程。密切关注国内外未来网络演进路线,持续跟踪未来网络研究、试验和产业化进程,支持南京市以中国(南京)未来网络产业创新中心为核心,加强信息网络技术与产业发展路线顶层设计,开展基于国家未来网络重大基础设施(CENI)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关键领域产品研发和产业孵化,努力建成全国首个未来网络产业化基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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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节约用水小窍门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不知道爱惜,而浪费挥霍。事实上,水资源日益紧缺,而我市的城市供水工作更是在严重缺水的边缘艰难度日,自来水来之不易。 人不可一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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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务实、健康有序推进智慧江苏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作为《省政府关于推进智慧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配套文件,该方案包含7个行动内容,今后可视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滚动调整。
以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共享智慧化建设成果为目标,重点打造智慧人社、智慧教育、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慧家居、智慧社区等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网络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智慧交通、智慧国土、智慧水利、智能电网、智能安防、智能环保、智慧旅游等智慧应用示范,面向社会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品质的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区域和社会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
(一)智慧人社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全省集中的人员和社会保障卡基础信息库,实现人员基础信息统一入口,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省、市各类业务系统数据大集中,实现公共就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的系统一体化。建立全省集中的人社业务资源数据交换平台,实现综合、比对、检测、分析和挖掘利用,支持跨地区、跨系统、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交换和信息服务。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支持社会公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政府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整合12333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移动终端、短信平台、有线电视、自助服务终端等各类渠道为一体,统一平台、统一出口、统一服务,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智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二)智慧教育资源整合工程。以“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数字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和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革教学模式、创新学习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全面建成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智慧校园建设,整合优化教育管理应用系统,集成推送各种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文化建设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着力构建社会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城乡社区远程教育,推动构建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加强智慧教育人才培养,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各类人员信息技术技能培训,为智慧江苏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省教育厅等)
(三)智慧健康服务工程。构建完善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完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开展卫生大数据挖掘利用,实现居民健康信息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以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手术指导、远程会诊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远程医疗,推行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慢病管理等业务协同新模式。实施人口信息“金人工程”,加强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信息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运用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环、智能指环等)和RFID(射频识别)等物联网技术采集居民健康信息,建立健康管理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智慧体育信息服务平台、智慧体育产业园、智慧健身场馆等公共设施,推行全方位、全过程健康管理,为城乡居民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健康保障与服务。(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等)
(四)智慧养老服务工程。以满足养老服务需求、释放养老消费潜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为目标,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医疗护理机构、慈善养老机构等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的服务机制。重点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广远程无线健康监测、远程保健护理等应用,为各类养老管理机关和组织提供管理服务,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养老信息服务。完善社会养老服务监测系统,发展老龄人口决策支撑服务体系。开通公众养老服务热线,提供面向老年群体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省民政厅等)
(五)智慧家居应用工程。面向家庭生活、楼宇管理、社区服务等主要领域,积极开展智慧家居平台应用试点,融合拓展生活服务信息、公共安全服务信息、社区管理服务信息以及新农村综合服务信息等,开展家居环境感知与远程控制、建筑节能与智能控制、公共区域管理与社区服务、物业管理与便民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应用,为城乡个人和家庭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先期选择在3个省辖市、10个县级市开展试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六)智慧社区推进工程。建设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系统,统一采集公共基础数据,规范多方共享,促进业务协同,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全人群覆盖、全口径继承和全区域通办。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大力发展各类信息服务载体和终端,提供“一网式”“一线式”综合服务,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汇聚各方资源,按照“五个一”标准(一处固定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一个长效机制)建成全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网上村委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将“网上村委会”打造成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涉农信息交换和综合开发利用的资源中心、服务“三农”的重要窗口。(省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广电局等)
(七)网络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建立数字内容生产、集成、传输分发平台,不断丰富信息消费产品内容供给和传播渠道。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新媒体城乡传播平台,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农家书屋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打造一批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主流媒体。加强网络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培育富有活力、形态多样的产业集群,积极推动多媒体电视、网络电视、数字出版、手机媒体等新型业务发展。(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八)智慧交通综合服务工程。建设交通信息感知基础设施和全路网智能监控体系,优化交通组织诱导,提高路网通行能力。加快建设高速公路智能化运营服务平台,实现路网调度智能化、运营管理科学化、出行服务优质化和安全应急快速化。加快推进公路ETC苏通卡与道路运输证IC卡融合应用、内河船舶便捷过闸系统(水上ETC)推广、机动车驾培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系统应用、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升级,试点开展公路客运售票实名制登记工作。加快拓展建设公铁水空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平台和交通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实施跨地区交通运输信息共享交换、“船联网”、“营运车联网”等工程。积极推动北斗卫星定位、RFID身份识别、基于IPv6/ IPv4的无线自组织网络系统等技术在公路、水路交通管理服务中的融合应用。推进城市交通管理智能化,加快交通信号公交优先试点和应用推广,加强智慧公交系统建设与功能完善。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工程建设。规范手机召车应用,推广全省出租汽车96520一号召车服务,实现本地电召平台对手机召车软件统一接入和管理。加强综合客运枢纽换乘信息服务系统和城市交通诱导系统、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
(九)智慧国土“一张图”工程。大力推进智慧国土“一张图”工程实施,开展“一张图”数据库成果应用,加快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系统,提升各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技术保障能力,持续完善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全面构建集国土资源动态监测、综合分析、预警预测、应急指挥于一体的综合监管平台,为加强土地资源利用开发、降低地质灾害损失等提供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国土云”,聚合国土资源各类空间与非空间信息,面向社会提供专业化、高效能的国土资源信息云服务,支撑各类信息化应用。(省国土资源厅等)
(十)智慧环保服务工程。以服务民生、改善环境为目标,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进一步加强环保监控系统感知层与智慧层的建设,打造全省统一规范的环保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对环保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和公示,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合理有序开放,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满足公众知情权。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试点,推进跨部门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整合市场、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排放等多维度信息,加强智能分析,构筑感知更透彻、互联更可靠、应用更深入的智慧环保体系。(省环保厅等)
(十一)智慧水利建设工程。建设覆盖全省的水位、雨量、水量、水质、工情、旱情、灾情等信息实时监测与分析系统和省水利数据中心,建成省水利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整合行业信息资源,建立数据共享规范和机制,实现大量、多源、多维、多态的水利大数据服务。完善防汛防旱指挥系统体系,提供实时信息监控、洪水预报调度、水库预警、防汛会商等服务,实现防汛防旱决策指挥系统县级全覆盖,部分延伸到重点乡镇。建成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水资源信息的快速传递、共享和综合管理,达到水资源管理精细化、实时化的深度管理目标,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优化配置和水环境保护提供支撑。(省水利厅等)
(十二)智慧气象建设工程。建设气象综合探测信息系统,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覆盖江苏陆地、水域(江河湖海)、立体的气象探测网络,建立实时高效的气象信息收集分析处理系统。加强多源资料的融合应用和数值预报产品释用,建立气象及其次生灾害定时、定点、定量的精细化预报、预警系统,提供每小时水平分辨率为3公里的精细化天气预报产品。利用多种媒体和通讯手段,结合社会公共传播资源,形成覆盖全部地域、面向不同群体的气象信息发布立体网络。建设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安全运行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联接各部门,贯通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气象灾害应急服务体系。(省气象局等)
(十三)智慧旅游创新建设工程。以提供优质服务为根本,全面推进全省旅游基础信息数据、旅游公众信息服务、旅游产业运行管理和旅游市场营销推广四大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强全省旅游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级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各类旅游企业资讯服务平台和旅游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建设各级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集散中心和游客中心。加强全省旅游产业运行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以行业监管、游客流量监测、景区舒适度预报以及风险防控为主要内容的产业运行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全省旅游市场营销推广体系建设,建立融合运用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集成各类旅游产品采购和推送系统,引导各类旅游企业建设智慧型企业,面向广大游客提供资讯查询、在线预订和支付服务。高度重视现代信息技术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和运用,建立服务智能化、管理数字化、消费便捷化、营销网络化的全新旅游业态。(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等)
(十四)智慧民生应用示范工程。大力推进智能电网、智能安防、智能环保等智慧民生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加强物联网技术在电网输变电、配电、用电等环节的综合应用,实现电网态势感知,提高电网管理和能源调配能力,保障居民生产生活。以社区街道、公共场所、重要单位和地段、危险场所、城市出入口等为重点,加强社区安防一体化、电梯运行监控、公共安全管理、要地周界安防、危险品监控等应用系统建设和综合应用,有效提升整体安防水平,支撑平安江苏建设。加快构建多元化、智慧型环保感知网络,建设具有智能感知、高性能计算、大数据存储、视频分析能力的环保综合管理服务体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等)
以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为目标,加快推动全省智慧城市群和智慧城镇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深度融合、同步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化、网格化城镇运行管理,构建智慧城镇公共信息平台,统筹优化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总体布局,促进城镇运行智慧化、城镇管理精细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城乡规划智能化工程。基于国家“天地图”大平台,推进“天地图·江苏”建设,打造包括城镇地名地址、地理实体、三维精细模型、地下空间设施、遥感影像、实时位置、多维可视化等数据的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于城镇基础地理资源体系的三维仿真平台、协同规划系统和辅助决策系统,实现城乡规划设计、城市建设管理的智能化、可视化和协同化。统筹规范市政、通信、广电等管线资源,实现集约建设和智能化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
(二)城镇管理网格化工程。推广城镇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城镇网络化管理平台,加快推进城镇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探索建立大城管格局。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划分管理内容和处置单位,通过城镇网格化管理应用,有效统筹网格内、网格间各类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管理服务资源,加快实现市区联动、资源共享。积极开展网格化数据信息的智能化、可视化分析,提高城镇管理部门处理、预测和服务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
(三)城镇运行集中管控工程。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动省辖市、有条件的县级市和规模较大的乡镇建设智能化运行管控中心,汇聚对接国土、环保、水利、交通、规划、城管、公安、人社、卫生计生、质监、安监、消防、气象、电信、市政(水电气)等部门的智能化信息平台,实现城镇公用设施管理信息集中接入,城镇关键系统运行状态自动感知和重大突发事件智能应急处理,进一步提升城镇运行效能和应急响应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工程。加强多平台、多传感器和高分辨率的数据快速获取能力建设,建成现势性更强的基础地理信息和高精度三维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实现高分辨率、多时相、多尺度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覆盖和重要地理信息同步更新。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和高精度位置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时空数据建设、云平台开发、支撑环境建设等试点和典型应用示范,新增扩容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内容和功能。依托江苏省全球导航卫星连续运行参考站综合服务系统建设全面兼容的导航与位置服务平台,开展多种位置服务应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
(五)智慧城市群建设工程。以全省各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统筹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促进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加快构建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和推进工作平台,发挥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和规划的作用。组织实施智慧支付示范工程,建立跨区域互联互通机制,大力推广和普及金融IC卡在城市交通、公共事业、金融支付方面的一体化应用。加强智慧江苏门户平台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拓展与政府各部门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主动服务模式,面向社会提供各类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服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
以高端引领、创新驱动,重点突破、集约集聚为目标,着力发展一批战略性、创新性、成长性、导向性的智慧产业集群。突出市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发展壮大平台经济和网络经济,加快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集成电路、高端软件、北斗导航等新兴智慧产业,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高端智能产品、培育一批知名自主品牌、打造一批领军龙头企业,不断提升智慧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互联网经济培育工程。实施电子商务平台培育计划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计划,支持重点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专业支付平台发展壮大。加大金融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地理信息平台、社交网络平台建设力度,大力发展装备制造、冶金、化工、机械、新医药、新材料、农产品、旅游等重点行业特色电子商务,重点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平台企业,鼓励互联网应用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互联网化转型,迅速壮大一批有竞争力的互联网企业。加速促进平台企业集聚,构建健康良好的互联网经济生态体系。支持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领域融合发展。加强网络文化产业集聚,大力发展数字设计、网络电视、数字出版、数字音乐、动漫游戏等服务平台和新兴业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旅游、商贸、宾馆、餐饮、房产、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建设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的旅游目的地公共服务平台和旅游产业运行管理监测平台,发展新兴服务业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等)
(二)大数据产业推进工程。加强数据管理、分析挖掘、大数据存储、大数据可视化等核心技术研发和主要设备产业化,培育一批大数据骨干企业,促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的集成创新与融合创新。面向电子商务、金融证券、智能制造、交通物流、电力能源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建立大数据管控平台和决策支持系统,加强数据挖掘分析,普及推广行业大数据应用方案。大力发展商业智能服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采集、分析、挖掘和决策服务系统,加快发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精益生产、精准营销、精准物流和市场决策等商业化服务。探索建立大数据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广泛深入开展信用信息服务。稳步推进移动支付、网络借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促进网络借贷行业规范自律,充分应用大数据技术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质监局、省金融办等)
(三)移动互联网创新工程。加快实施智能终端产业化工程,研发生产基于国产芯片和操作系统的移动智能终端和智能穿戴设备,促进终端、应用与服务一体化发展。通过企业定制、集中采购等方式,加强产销合作,扩大规模运营,着力引导终端消费升级,支持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终端产品研发制造和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实施智能家庭建设计划,支持数字家庭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加快发展集成多屏融合、高清互动和智能控制功能的新型数字家庭系统。大力推进移动互联网应用商业模式创新,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积极培育、拓展新兴信息服务业态。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信息服务企业、通信运营企业、物流服务企业加强合作,拓展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等技术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四)现代信息产业高端发展工程。重点培育和发展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高端软件等现代信息技术核心产业和关联产业,打造国际知名的创新示范区和产业高地。加快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组织实施智能电网、智能安防、智能医疗、智能家居等应用示范工程,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典型示范应用。积极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云主机、云存储、云终端及其他硬件或软硬件一体化产品的研发和制造。针对用户移动化、需求个性化、服务差异化等新特点,围绕交通、医疗、社区、气象等热点领域,充分发挥“云端服务”优势,支持企业积极创新云应用和云服务模式,不断改善民生服务水平。加快发展高端软件,对接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计划,巩固发展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优势软件产品,加强智能操作系统、大数据管理等基础软件开发应用。大力支持北斗芯片、终端的研发和产业化,在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行业开展示范应用,加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北斗导航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推动LBS(位置信息服务)市场加速拓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
(五)智慧服务业提速工程。加快推进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工业设计、创意设计、节能服务、检验检测等知识型、技术型服务业智能提速发展。加快物流发展模式转变,重点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完善智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全国物流示范基地,提供一体化、智能化综合物流服务。推广面向企业全流程、网络化、智能化的信息技术服务,大力发展数字化工业设计服务。支持第三方大数据平台建设,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精准营销、互联网金融等生产性服务,推进产业金融、产业商贸协同发展。推进智慧服务业集聚配套发展,加快推进一批具有重大支撑作用、带动性强的重点示范园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化应用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服务体系完善、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点企业,推动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工业园区联动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
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方针,以增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维护支撑经济社会安全为目标,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完善智能化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监控体系、信任体系和应急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网络安全审查和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智慧江苏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和自主可控水平。
(一)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程。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要求,健全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扩建省级政务网站及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进一步满足对省级政务网站及重要信息系统篡改暗链攻击及感染僵尸木马的监测预警需求。加快市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现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全省覆盖。健全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省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加强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实现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统一接报、联合研判发布、应急指挥调度以及协同处置和跟踪反馈。健全容灾备份体系,扩建省容灾备份中心,满足省级重要信息系统同城数据灾备需求。建设省灾备中心同省异地分中心,开展应用级灾备建设试点。加强党政机关互联网安全接入管理,大幅缩减互联网接入口数量,建设省、市两级党政机关统一接入平台,强化安全监管、保密监测和应急保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保密局等)
(二)重要信息系统安保工程。加强对党政部门信息系统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核设施、先进制造、石油石化、油气管网、电力系统、交通运输、水利枢纽、城市设施等重要领域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强化工控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研究,对重点领域使用的关键信息产品开展安全测评,建立施行安全风险和漏洞通报制度。增强公共基础网络态势感知能力,提高应对网络攻击的防护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强三网融合安全管控手段建设,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管控体系。加强下一代互联网建设规划和安全管理,加快构建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研究建设网络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 2100433B
“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扬州)
- 1 - 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扬府发〔 2011〕204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 “智慧城市 ” 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公司) ,市各直属 单位: 现将《“智慧城市 ”建设行动计划》 印发给你们, 希结合实际, 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 2 - “智慧城市 ”建设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信息化对 “发展创新型经 济、建设创新型城市 ”和建设 “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 ” 城市发展战略的重大支撑作用,深入推进 “智慧城市 ”建设,依据 《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中共扬州市委《关于建设 “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 ”的实施意见》和《扬州市国民 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十二五 ”发展规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行动计 划期限 2011—— 2015年。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智慧茅台”工程建设行动纲领即将出炉
<正>本刊讯:2018年7月17日,茅台集团在北京组织召开《"智慧茅台"工程顶层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的质询和讨论,一致通过了此设计方案。这意味着指导"智慧茅台"工程建设的行动纲领即将出炉。据悉,"智慧茅台"工程梳理出了以"MT1216"为核心的建设内容,包括一个立体网、两大支撑中心、一个大数据平台以及六大智慧应用,重点推进智能工厂、智慧园区、智慧营销、品质生活、产业生态、文化传播建设,丰富完善集团各领域智慧应用,以期从根本上解决茅台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的《江苏建设》创刊于2000年,十余年来,杂志聚焦江苏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为全系统、全行业提供了学习借鉴和经验交流的理论平台。本书是《江苏建设:江苏美好城乡建设行动》,以“江苏美好城乡建设行动”为主题,设置栏目7个,包括:主题文章、名家视角、学术前沿、一线声音、行业速递、城市记忆、佳作品鉴。
智慧工程解决方案
“智慧家”以“智慧工程”发起对传统建筑过程的颠覆。将互联网基因埋入工程建造全过程,真正实现互联网 工业级制造的彻底智慧化,让建筑本身变成科技产品,成为人与设备、设备与设备、人与服务的连接器。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开展全面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1.创新监督检查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
3.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4.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形成一批全国范围内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现场项目部人员的配置和管理,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收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可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吸引国际工程咨询企业进入我国工程监理市场,与我国监理单位开展合资合作,带动我国监理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四)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1.加强政策引导。住房城乡建设部拟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明确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除西部少数省区外,全国各省(区、市)具备相应规模的构件部品生产能力;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开工面积占住宅新开工总面积比例逐年增加,每年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近远期目标,协调出台减免相应税费、给予财政补贴、拓展市场空间等激励政策,并尽快将推动引导措施落到实处。
2.实施技术推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技术体系并加以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和相关标准规范;培育组建全国和区域性研发中心、技术标准人员训练中心、产业联盟中心,建立通用种类和标准规格的建筑部品构件体系,实现工程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安装标准化。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
3.强化监管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并严格监督执行,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五)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14〕108号)总体要求,实施诚信体系建设。在2014年底前,具备一定条件的8个省、直辖市要完成本地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2015年6月底前再完成10个省、直辖市,2015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成省级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施工企业要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2.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健全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充分利用政府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3.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9月)。2014年9月上旬,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相关工作。2014年9月中、下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10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2016年6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地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8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治理行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成立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行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层级监督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治理行动的领导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定期汇总各地开展治理行动的情况,并予以通报。
(三)积极引导,加大舆论宣传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