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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兴全,中豪律师集团荣誉合伙人、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执业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主要从事企业法、土地制度研究,在股权投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商事、房地产及建筑工程等专业领域工作。现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部法律中心)等国家机关的法律顾问。
傅勇,复旦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应用型法学博士研究生。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施春风,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发表《定价算法在网络交易中的反垄断法律规制》等论文二十余篇,编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解读》(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副主编)等四十余部。现任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立法目的】1
第 二 条 【适用范围】9
第 三 条 【国有土地有偿、 有限期使用制度】 18
第 四 条 【扶持居民住宅建设】 24
第 五 条 【房地产权利人的义务和权益】 27
第 六 条 【房屋征收】31
第 七 条 【管理体制】39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44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44
第 八 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44
第 九 条 【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与出让及其例外】 49
第 十 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宏观管理】 54
第十一条 【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量控制】 60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 65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73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81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5
第十六条 【支付出让金】 921
第 十 七 条 【提供出让土地】 97
第 十 八 条 【土地用途的变更】 102
第 十 九 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管理】 107
第 二 十 条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 113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终止】 119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 121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127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定义】 127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 134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138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基本原则】 138
第二十六条 【开发土地期限】 142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 施工和竣工】 151
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作价】 157
第二十九条 【开发居民住宅的鼓励和扶持】 164
第 三 十 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 166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的比例】 174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17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76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原则】 176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价格管理】 181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 186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 194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权属登记】 196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201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的定义】 201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 209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218
第 四 十 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224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 228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与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的关系】 234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转让后土地使用权的使用 年限】236
第四十四条 【房地产转让后土地使用权用途的 变更】239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243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后的再行转让】 250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254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的定义】 254
第四十八条 【房地产抵押物的范围】 260
第四十九条 【抵押办理凭证】 266
第 五 十 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 269
第五十一条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房地产抵押 权的实现】 273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后土地上的新增房屋问题】 277
第四节 房屋租赁 279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的定义】 2793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 283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的租赁】 286
第五十六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出租的特别规定】 295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299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299
第五十八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 307
第五十九条 【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认证】 311
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316
第 六 十 条 【房地产登记发证制度】 316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权属登记】 323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登记】 330
第六十三条 【房地产权属证书】 332
第六章 法律责任 337
第六十四条 【擅自出让或擅自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法律责任】 337
第六十五条 【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法律责任】 343
第六十六条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责任】 347
第六十七条 【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的 法律责任】 350
第六十八条 【非法预售商品房的法律责任】 353
第六十九条 【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法律 责任】355
第 七 十 条 【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收费的法律 责任】357
第七十一条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滥用职 权、 索贿、 受贿的法律责任】 360
第七章 附 则 365
第七十二条 【参照本法适用的情形】 365
第七十三条 【实施日期】 366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附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抵偿给抵押权人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商品房预售款项目可否用于偿还公司股东个人债务有关问题意见的函2100433B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迎来了第三次修正。为了配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2019年新修正后的学习、宣传,帮助广大读者准确理解立法原意、了解该法如何适用,本书编者逐条对条文主旨、立法背景、相关规定等进行了说明和注释,阐释了每一个条文的具体含义,以期更好地推动该法的贯彻和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
第三十八条 【禁止转让的房地产】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七十二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 2007年 8月 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 年 8月 30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2007年 8月 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 《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作如下修改: 在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 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 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 维护被征收人的 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 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 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问答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哪些主要内容?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将第九条修改为:“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07月05日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2007),2007年08月30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正),2007年08月30日发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08月27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修正),2009年08月27日发布。
适用导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1.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第四条 【国家扶持居民住宅建设】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的义务和权益】
2.什么是房产税?如何缴纳房产税?
第六条 【房屋征收】
3.如何理解“公共利益”?
4.关于征收程序有哪些规定?
5.建设单位是否可以参与拆迁活动?
6.行政机关如果因拆违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能够提供哪些司法保护与救
济?
第七条 【房地产管理机构设置】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7.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些基本特征?
8.境外法人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违反我国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 【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与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宏观管理】
第十一条 【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量控制】
9.土地使用权出让需符合哪些前提条件?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
10.开发区管委会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吗?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11.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12.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中,挂牌出让公告的性
质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十六条 【支付出让金】
13.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什么?
14.当事人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未全部付清土
地出让金,是否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条 【提供出让土地】
第十八条 【土地用途的变更】
15.怎样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管理】
第二十条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终止】
16.土地灭失的,土地使用权人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土
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定义】
17.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与出让方式取得有何不
同?
18.如果双方协议转让的土地系划拨的土地,那么转
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基本原则】
第二十六条 【开发土地期限】
19.购买期房时遇到开发商迟迟不动工,该怎么办?
20.在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中,如果争议的土地是以
出让方式取得,并且土地使用权取得后满两年未
动工,人民法院是否应该通知人民政府将土地无
偿收回?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
21.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
配 套 法 规
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9年4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2020年5月28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0年3月27日)
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2012年6月25日)
开发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年8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4年7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5月19日)
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