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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部门规章
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
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
司法解释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附:
2019年1月份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汇编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辑为2019年度第2辑,收入2019年1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4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20件、司法解释5件,补收2018年12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4件,共计3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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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
是国家审计署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 邮政编码:100830 总机:(010)68301114 可以搭乘15、16(支)、65、101、708、709、714、716、732、814等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汇编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汇编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
《消防法》修正案通过 有十一项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 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 应急管理部门 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 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部门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 消防救援机构 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 协 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 由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19年第9辑(总第271辑)》收集的内容包括:上一个月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另外,还收入了上一个月内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19年第9辑(总第271辑)》所收的内容,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每类中按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按1987年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报备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时间顺序排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19年第9辑(总第271辑)》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辑为2019年度第9辑,收入2019年8月份内公布的法律3件、行政法规1件、国务院文件6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8件、司法解释1件,补收2019年7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1件、司法解释l件,共计21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汇编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辑为2019年度第2辑,收入2019年1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4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20件、司法解释5件,补收2018年12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4件,共计33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汇编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辑为2019年度第5辑,收入2019年4月份内公布的法律3件、行政法规6件、国务院文件5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10件、司法解释3件,补收2019年2月份内公布的司法解释2件,补收2019年3月份内公布的行政法规1件、国务院文件2件、司法解释1件,共计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