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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排烟是利用热烟气产生的浮力、热压或其他自然作用力使烟气排出室外。
自然排烟是利用外窗、阳台、凹廊或专用排烟口、竖井等将烟气排走或稀释烟气的浓度。
自然排烟有两种方式:(1)利用外窗或专设的排烟口排烟;(2)利用竖井排烟。
利用可开启的外窗进行排烟,外窗不能开启或无外窗时专设排烟口进行自然排烟。利用竖井排烟,即利用专设的竖井,即相当于专设一个烟囱。各层房间设排烟风口与之相连接,当某层起火有烟时,排烟风口自动或人工打开,热烟气即可通过竖井排到室外。这种排烟方式实质上是利用烟囱效应的原理。在竖井的排出口设避风风帽,还可以利用风压的作用。但是由于烟囱效应产生的热压很小,而排烟量又大,因此需要竖井的截面和排烟风口的面积都很大,因此我国并不推荐使用这种排烟方式。
各部位采用的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如 :(1)前室不应小于2m,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m,楼梯每五层可开启外窗不应小于2m,(2)内走道的可开启外窗面积应大于走道面积的2%,室内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2%,中庭可开启天窗(或高窗)面积不小于中庭面积的5%。
自然排烟是利用外窗、阳台、凹廊或专用排烟口、竖井等将烟气排走或稀释烟气的浓度。着火区排烟的目的是将火灾发生的烟气(包括空气受热膨胀的体积)排到室外,降低着火区的压力,不使烟气流向非着火区,同时也排走燃烧产生的热量,以利于着火区的的人员疏散及救火人员的扑救。 自然排烟不需电源和风机设备,可兼作平时通风用,避免设备的闲置,设施简单,投资少,日常维护工作少,操作容易。但是它也有缺陷,比如:当开口部位在迎风面时,不仅降低排烟效果,有时还可能使烟气流向其它房间。虽然如此,在符合条件时宜优先采用。
在建筑防火设计中,有些场合(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等)需要设置防烟设施,防烟设施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通风、排烟与防烟的相关章节中的规定中使用了“可开启面积”一词,含义比较模糊,如果在火灾发生时,玻璃能被打碎并达到排烟通风面积要求,那么消防相关部门是不...
两个压力不同,如何同时发挥作用。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以及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均宜用自然排烟方式。
(1)自然排烟口应设于房间、走道净高的1/2以上,且距顶棚下800mm以内(以排烟口的下边缘计);自然进风口应设于房间净高度的1/2以下(以进风口上缘计);
(2)内走道和房间的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应在30m以内;
(3)自然排烟窗、排烟口、送风口应由非燃材料制成,宜设置手动或自动开启装置,手动开关应设在距地坪0.8~1.5m处。
防烟排烟系统自然通风与自然排烟
第 1 页 共 9 页 行业资料: ________ 防烟排烟系统自然通风与自然排烟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 2 页 共 9 页 防烟排烟系统自然通风与自然排烟 自然通风与自然排烟,是建筑火灾烟气控制防烟和排烟的方式之 一,都是经济适用且有效的防排烟方式。 一、自然通风方式 (一)自然通风的原理 自然通风是以热压和风压作用的不消耗机械动力的、 经济的通风方 式。如果室内外存在空气温度差、或者窗户开口之间存在高度差,就会 产生热压作用下的自然通风。当室外气流遇到建筑物时产生绕流流动, 在气流的冲击下,将在建筑迎风面形成正压区,在建筑屋顶上部和建筑 背风面形成负压区,这种建筑物表面所形成的空气静压变化即为风压。 当建筑物受到热压、风压同时作用时,外围
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简单、易操作、维护管理方便的排烟方式,但由于部分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往往导致工程完工后,自然排烟设施不具备排烟作用,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然排烟窗的设置位置不当。从自然排烟效果考虑,排烟窗高度应高于蓄烟高度,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一般来说在房间一半高度以上设排烟窗,目前有相当数量的自然排烟窗不是设置在墙的上部,而是下部,距顶板、吊顶的距离较大,不利于自然排烟。
二是自然排烟窗的开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不应小于2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m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m2”,但由于部分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认真计算,或将固定窗的面积计算在排烟窗面积之内,导致部分工程排烟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直接影响排烟效果。
三是自然排烟窗的结构形式不合理。有的把排烟窗做成不可开启的固定窗,有的将窗的上部做成固定窗,把可开启的排烟窗设在窗的下部,严重影响排烟功能。
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简单、易操作、维护管理方便的排烟方式,但由于部分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往往导致工程完工后,自然排烟设施不具备排烟作用,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然排烟窗的设置位置不当。从自然排烟效果考虑,排烟窗高度应高于蓄烟高度,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一般来说在房间一半高度以上设排烟窗,目前有相当数量的自然排烟窗不是设置在墙的上部,而是下部,距顶板、吊顶的距离较大,不利于自然排烟。
二是自然排烟窗的开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不应小于2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m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m2”,但由于部分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认真计算,或将固定窗的面积计算在排烟窗面积之内,导致部分工程排烟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直接影响排烟效果。
三是自然排烟窗的结构形式不合理。有的把排烟窗做成不可开启的固定窗,有的将窗的上部做成固定窗,把可开启的排烟窗设在窗的下部,严重影响排烟功能。
在什么情况下不应采取自然排烟措施:
在自然排烟方式中由于排烟效果的许多不稳定因素,对自然排烟设计范围要有一定的限制。下列条件下的建筑物各部位不应采取自然排烟措施。
(1)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不应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
(2)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3)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