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
(二)拟订住房保障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落实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各类定额。执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标准并监督管理。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的实施。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监督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承担建筑施工、安装、装修、勘察、设计、监理等建筑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建筑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七)负责城市建设发展战略、政策的执行。负责城市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燃气、公共避难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设计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地下管线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政策的执行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负责建筑新材料推广应用。
(九)负责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执行并指导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
(十)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并相应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监管。负责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监管。负责对城市道路照明进行监管。负责街道、市政道路路铭牌、宣传牌及广告牌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门头牌匾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对破坏、侵占城市园林绿化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工作。负责县城建成区违法违章建筑清查处理工作。受相关行政部门授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水利管理、工商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城市土地管理方面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本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拟订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组织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及演习。负责战时空袭警报和灯火管制、人员疏散和掩蔽。
(十二)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城市涉水事务管理的职责分工。水务局负责指导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资源规划及管理;负责城市自备水源井、地源热泵井的许可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财务、保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信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普法、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党委系统所属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二)建筑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和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政策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行业职业健康工作和建筑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类别确认和合同备案。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政策的执行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负责建筑新材料推广应用。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各类定额。
(三)城市建设办公室。负责城市建设发展战略、政策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政策的执行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路灯等市政设施和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建设工作。承担地下管线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燃气、公共避难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新型城镇化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兼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1名兼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本规定的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〇一一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1 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建筑规划设计所,隶属晋宁县住建局股所级自收自 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承担本县辖区内建筑设计、规划设 计、市政道路设计、房屋抗震加固设计、园林建筑设计;晋宁 县排水公司,隶属晋宁县住建局股所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 要职责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监督管理、外部协调、污 水处理设施及排水设施维护以及运行费用核算、成本分析、财 务预测等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学 历 专 业 其 他 招 聘 条 件 建筑规划 设
水务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水务局内设事业单位25个,分别为: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中宁县农村水利管理中心、中宁县水政与水资源管理中心、中宁县河湖长制工作服务中心、中宁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中宁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中宁县水库移民管理中心、中宁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站、中宁县柳青渠管理所、中宁县康滩渠管理所、中宁县南北渠管理所、中宁县北滩渠管理所、中宁县长鸣渠管理所、中宁县宁安水利工作站、中宁县石空水利工作站、中宁县余丁水利工作站、中宁县舟塔水利工作站、中宁县新堡水利工作站、中宁县恩和水利工作站、中宁县鸣沙水利工作站、中宁县白马水利工作站、中宁县大战场水利工作站、中宁县喊叫水水利工作站、中宁县徐套水利工作站、中宁县太阳梁水利工作站。其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中宁县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B区)工程完成2015年计划建设进度,近期完成商业用房土方回填封冻停工,施工企业正在积极筹资拨付农民工工资。
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B区)工程是原中宁县杞乡名邸开发项目(正大路西侧一期工程)变更后,中宁县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截至目前,4栋多层四层封顶,一栋小高层8层封顶,商业用房3栋中,1栋三层封顶,2栋正负零施工结束,目前已完成2015年计划建设任务。
自开展“从严从实抓落实 大干实干100天”活动以来,中宁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按照“五定方案”落实责任,千方百计抢时间、保质量、争进度,确保每项工作圆满达到预定目标。
该局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工作包抓责任领导的组织协调力度,加强跟踪督察。各责任领导亲临一线,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一线解决、一线落实,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按照任务分解五定方案和进度目标计划,对各重点项目各环节逐一排出完成时限,确定具体推进的办法措施,列出时间表,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协调督促建设单位集中精力,把延误的工期抢回来,确保按期完工。
此外,该局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项目责任单位、施工单位加强协作与配合,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加强与重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发改、财政、国土、交通、林业、水利、环保、通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