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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创新驱动为抓手,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目标:到2018年,全市三产比例达到12:50.5:37.5;产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7.5%,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比重达46.5%;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1.7%;工业技改投资增速达20%。
措施:
1.建立健全创新驱动体制机制。要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落实《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创新驱动主攻方向 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由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为支撑,各类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围绕激励企业创新来完善金融、税收、价格、财政、知识产权等管理政策,增强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打通经济与科技间的通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
2.多措并举发展壮大四大工业主导产业。要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引进与骨干企业培育。推进启迪环保科技城等94个新签约工业项目。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以肇庆高新区为重点区域,培育特色鲜明、关联度高、重点突出的产业集群。重点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载体建设。推进大旺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和肇庆(高要)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等建设与发展。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利用信息技术实施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开展“机器应用”工程。着力构建生产性服务业的产业体系。发展研发设计服务业、高端科技服务业、电子商务及现代物流产业。(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3.加快推进重大平台建设。要积极推进肇庆高新区以“一区多园”引领、衔接各类园区产业发展,整体优化全市工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促进全市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推广“一县一核心园区一特色主导产业”模式,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专业园区。重点依托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等重大发展平台,以及加快肇庆(高要)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四会“三基地”、肇庆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等产业发展平台和大旺、德庆、怀集产业转移园等建设,以专业化、便捷化提升园区服务水平,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4.着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出台实施“西江人才计划”,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紧缺急需人才和拔尖人才等“高精尖缺”四类人才为重点,突出抓好“引、育、用、聚”,统筹推进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体制开放的人才发展平台,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落实创新创业扶持措施,为人才提供优质的发展环境。提升肇庆学院、广东理工学院、广东工商职业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本地高校办学层次和水平,加快建设广佛肇教育新城项目。(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四会市人民政府)
(二)以暖企护企为抓手,实现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目标:到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200家,四大工业主导产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28%;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占比分别达到35.5%和9%。
措施:
1.深入实施扶持实体经济政策。加大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方面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扶持实体经济20条政策措施,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对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提高我市实体经济增长的持续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2.着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紧紧把握创新发展带来的战略机遇,着力构建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发挥肇庆高新区创新龙头带动作用,切实依靠科技进步转换发展动力、实现追赶型发展。积极挖掘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做好“互联网 ”行业的培育与发展,支持企业在技术、产品、业态的创新,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3.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促增量优存量,实行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招商力度,着力引入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打造1—2个千亿元产业集群,培育产业发展后劲。对引入重大项目建设实行政策倾斜,动态管理,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在土地、资金方面予以重点倾斜,营造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好亲商、安商、扶商、惠商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实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目标:到2018年,全市公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分别达到14840、508公里;建成港口泊位达到109个;天然气管网覆盖率提升3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51%;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信息、环保、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措施:
1.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的各项任务,加快在建交通项目的进度,重点谋划与周边城市的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城际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充分调动民间和社会各方面投资的积极性,利用PPP等多种投融资模式,逐步形成政府投资、吸纳外资、民间投资等共同构成的多元化投资格局。2016年重点是抓好总投资123亿元的15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紧密对接珠三角核心区。在加快广佛肇、汕湛、汕昆、怀阳等高速公路建设的同时,突出抓好佛肇交通对接的总投资达290亿元的11项公路工程(含两座大桥),加快实施广肇高速和一批国省道扩建、西江和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全力实施中心城区30个总投资约240亿元的市政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城乡规划局)
2.加快推进能源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配电网络建设,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开展覆盖城乡的智能、高效、绿色变电站建设。加快推进广东省油气主干管网工程肇庆段以及肇庆天然气输配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风能、太阳能,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合理增加接收西电。完善全市天然气管网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在城区建设电充电站。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建设,城市小区基本实现光纤全覆盖,实现对全市农村地区基本覆盖。提前布局5G网络,适时推出5G试点应用。支持肇庆大数据云服务产业园、华南智慧城、中巴软件园、维龙云服务园、浪潮大数据云服务产业园区、肇庆电商谷等信息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引导和促进信息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推进落实肇庆大数据云服务产业园项目,打造成为广东省大数据产业集聚示范基地。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其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推进。组织引导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公共免费WLAN建设,实现全市公共场所WLAN基本覆盖,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向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居)延伸。〔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3.加快推进城乡综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网、排水防涝、供水、供气、电力通信、污水和防灾避险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中小型灌区改造和建设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发展节水农业,确实保障农田水利安全。加强西江航道畅通和干流堤围防洪达标及水质的安全治理保护,着力加强中小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型水闸除险加固、农村易涝区整治及中、小型机电排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水质监测项目,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果,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以落实扶持政策为抓手,实现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目标:到2018年,东南板块人均GDP达到91600元/人、山区板块人均GDP达到38720元/人。
措施:
1.继续推进东南板块优化发展。优化东南板块产业发展方向,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和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调整优化现有的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构建产业集群,壮大经济总量,增强产业竞争力和产业对山区板块的辐射力、吸引力。统筹东南板块城乡规划,打造“一江两岸三区”大市区建设,率先实现东南板块一体化发展,努力成为我市对接广佛都市圈、实现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的先导区,强化东南板块对山区板块的辐射、带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2.着力推进山区板块加快发展。落实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坚持以“三大抓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为着力点,促进产城互动,推动山区板块培育发展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提升经济总量和人均发展水平,尽快缩小与东南板块的差距。进一步优化和完善4个山区县的交通枢纽、能源网络,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提速升级。发挥当地自然资源优势,以资源深加工、延伸产业链为主打造主导产业,与东南板块的主导产业相融合,强化与东南板块的重点骨干企业并购、合作、配套、填补产业链,重点方向在食品、医药、金属加工、汽车零配件、通用电器、仪器仪表、资源利用等产业。加快县城及中心镇扩容提质,重点建设县城和重点镇区,推进新城区、交通、能源、信息、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和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市区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怀集城市副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人民政府,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五)以实施“两区引领两化”为抓手,提高全市城镇化水平。
目标:积极实施“两区引领两化“战略,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到2018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1%。
措施:
1.建立健全促进城市发展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各部门、单位协调联动,积极实施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实招,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我市“十三五”时期实施“两区引领两化”,建设枢纽门户城市的重要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作为实现经济转型、社会转轨、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动力,城镇化与工业化有机结合,积极推进户藉制度改革,及农业人口就业与社保、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配套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业宜居性。规划、建设、管理是城市发展的核心环节,今后我市城市的发展要坚持集约发展,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统筹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各种城市病,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城市工作的中心目标,努力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把肇庆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西江水系和绥江水系等主要水源地森林生态安全体系。打造城市和农村绿色开敞空间,构建优美宜居生态家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城镇道路交通、地下管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水供电、燃气、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创新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运营和管理方式,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3.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机制。加快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城乡互动、良性循环、共同发展,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道路交通等方面实现一体化。一是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按照多规融合的原则,统筹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域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二是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市场一体化。积极引导城市文化、资金、科技等高端资源向农村输出,农村的劳动力、绿色食品等特色资源向城市转移,实现城乡资源快速流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三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县以下延伸,加快建立市域范围内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加快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改革,消除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公共资源供给方面的不合理差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以补齐社会民生短板为抓手,实现人民幸福生活。
目标:到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养老保险参保率99%,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95人,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1张;实现全面脱贫目标,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控制在省下达总量指标内。
措施:
1.着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城乡医生培训力度,扶持社会资源兴办医疗机构,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综合性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药品供应保障等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全面适应当前经济增长的新模式,使劳动者更好适应市场环境。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加大对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消防局、市环境保护局)
3.全面启动和落实新时期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困,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对贫困家庭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帮困措施,将贫困人口分片包干,包干到户。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符合低保五保救助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五保,实现“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力争在2018年,实现我市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着力提升环境质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快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建设西江水系和绥江水系等主要水源地森林生态安全体系,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打造城市和农村绿色开敞空间,构建优美宜居生态家园。(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是实施补短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补短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教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商务、城乡规划等部门,要共同做好补短板工作目标的制定,项目的谋划、措施的落实,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将补短板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考核。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加强对补短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人员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附表:
肇庆市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工作目标及任务一览表(2016—2018)
序号 |
板块 |
项目 |
2015完成情况 |
年度目标 |
监测单位 |
配合单位 |
|||
2016 |
2017 |
2018 |
|||||||
1 |
以创新驱动为抓手,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36.1 |
36.5 |
37 |
37.5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
|
2 |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比重(%) |
45.2 |
45.7 |
46 |
46.5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
||
3 |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1.1 |
1.3 |
1.5 |
1.7 |
市科技局 |
|||
4 |
工业技改投资增速(%) |
41.6 |
13.18 |
20 |
20 |
市经济信息化局 |
|||
5 |
以暖企护企为抓手,实现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
四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23.9 |
25 |
26 |
28 |
市经济信息化局 |
市发展改革局 |
|
6 |
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31.4 |
32.5 |
34 |
35.5 |
市发展改革局 市经济信息化局 |
|||
7 |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6.6 |
7.4 |
8.2 |
9 |
市发展改革局 市经济信息化局 |
|||
8 |
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实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
公路通车里程 (公里) |
14218 |
14392 |
14592 |
14840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局 |
|
9 |
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公里) |
288 |
462 |
462 |
508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局 |
||
10 |
累计港口泊位数量(个) |
107 |
107 |
109 |
109 |
市交通运输局 |
|||
11 |
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实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
天然气管网覆盖率(%) |
—— |
25 |
30 |
35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路局 |
|
12 |
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投资 (亿元) |
—— |
22.73 |
33.01 |
33.68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
||
13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50 |
50.3 |
50.8 |
51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局 |
||
14 |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亿元) |
8.4 |
9.5 |
6.0 |
5.9 |
市经济信息化局 |
|||
15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60 |
64 |
68 |
72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
||
16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亿元) |
8.7 |
6.1 |
6.8 |
7.5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局、市城乡规划局 |
||
17 |
以落实扶持政策为抓手,实现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
东南板块人均GDP(元/人) |
70800 |
76818 |
83732 |
91600 |
市发展改革局 |
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
|
18 |
山区板块人均GDP(元/人) |
29970 |
32368 |
35119 |
38720 |
市发展改革局 |
广宁县、怀集县、德庆县、封开县政府,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
||
19 |
东南板块规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
752.74 |
830 |
920 |
1020 |
市经济信息化局 |
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
||
20 |
山区板块规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
185.46 |
200 |
218 |
238 |
市经济信息化局 |
广宁县、怀集县、德庆县、封开县政府,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
||
21 |
以实施“两区引领两化”为抓手,提高全市城镇化水平 |
城镇化率(%) |
45.04 |
47 |
49 |
51 |
市城乡规划局 |
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2 |
以补齐社会民生短板为抓手,实现人民幸福生活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8 |
98 |
98 |
99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社保基金局 |
|
23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8 |
98 |
98 |
98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24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千人) |
1.65 |
1.75 |
1.85 |
1.95 |
市卫生和计划 生育局 |
|||
25 |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张/千人) |
3.74 |
3.9 |
4 |
4.1 |
市卫生和计划 生育局 |
|||
26 |
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
控制在省下达总量指标内 |
市环境保护局 |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主导产业不突出。一是第一产业占比偏高。2015年,我市三次产业结构为14.7:49.2:36.1,第一产业比例大大高于全省4.7%的比例。二是第二产业对经济的拉动不明显。2015年全市第二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5%,对GDP的拉动作用仅4.4个百分点。先进装备制造、高端电子信息、新材料和生物医药四大主导产业占规模工业的比重仅23.9%,带动能力不足;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比重为3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比重仅6.6%,明显低于惠州(41.8%)、东莞(36.9%)。此外,六大高能耗行业用电占比达70%以上,而产出仅占30%。三是科技创新投入不足。2015年全市R&D支出占GDP比重为1.1%,不到全省平均水平2.5%的一半。全市地方财政科技拨款4.86亿元,仅占全省总量(547.64亿元)的0.89%、珠三角(421.4亿元)的1.15%,在全省居第10位;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比重为1.82%,不到全省(4.28%)及珠三角(5.01%)平均水平的一半,在全省排名第11位。
(二)缺乏重大项目落地。一是重大项目总量较少。在全省“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中,我市列入规划的重点项目有183项(含跨年度续建项目),占全省“十二五”期间重点项目数量的5%,计划投资839.53亿元,约占全省“十二五”期间重点项目计划投资的4%。完成投资1017.1亿元,约占全省“十二五”期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的4.1%。二是产业类重大项目较少。在我市“十三五”规划中,产业类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升级项目)只占项目总数的27.8%,“十三五”期间投资额只占全市重点项目“十三五”期间投资额的21.1%。
(三)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足。一是公路密度较低。目前我市每百平方公里公路密度91.8公里,比全省公路密度低23.3公里,全市高速公路密度为1.93公里/百平方公里,比全省高速公路密度低1.56公里。二是与周边城市公路网连通性不足。我市与广州、佛山交通对接通道不多,等级密度只有佛山6成多,与清远、云浮以及广西梧州、贺州等周边城市公路通道少。三是市内交通网络性不足。中心城区缺少环城快速干线,全市缺少可以串联各地的大环市路;德庆县、封开县未通铁路。
(四)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总体来说,我市4个山区县面积占全市的七成,人口占六成,但GDP总量仅占两成。2015年,山区板块人均GDP约为东南板块的42.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7.6%;山区县扶贫工作任务重,我市农村还有相对贫困户4.3万户、相对贫困人口9.7万人,近八成分布在山区县。按2015年全村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000元的省定贫困村标准,我市还有111条相对贫困村,全部分布在山区县。
(五)城镇化水平偏低。2015年,我市城镇化率为45.04%,低于“十二五”规划设定的52%的目标任务,也低于清远(48.00%)、韶关(53.73%)城镇化水平。我市工业增长速度远高于城镇化率提升速度,但工业化对城镇化的带动力不足。建设用地年均增长量较快,部分土地的实际利用效率较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重偏低,制约了城镇建设水平的提升。
(六)社会事业发展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养老服务业基础薄弱,民办养老机构不足。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紧缺,2015年,每千人口医师(助理)人数为1.65人;每千人口床位数指标值为3.74。人才、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与珠三角其他城市仍有差距,全市2015年人才总量为67万人。全市只有2所本科院校,缺乏领军人才和高效能科研机构。生态环保与国家、省要求还有差距。2015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浓度限值11.4%,还需开展整治的河涌达到30条。
2016年肇庆市楼盘房价如下; 1、锦信·华苑  ...
年肇庆市台湾城 楼盘价格:均6000元/平米 地理位置:东江源大道东侧(汽车南站旁) 住房类型:普通住宅,酒店式公寓 项目配套 商场或超市:睦岗市场...
海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5月13日晚,海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副书记、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军就《行动计...
市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工作的实施意见
<正>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宁政发[2016]7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并与《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的实施意见》相衔接,我市当前亟需在现代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精准扶贫、现代农业、生态环境、产业转型
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正>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供给结构发生积极变化。年度去产能任务完成。钢铁煤炭等行业超额完成全年化解过剩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产能压减使得相关产品产量也有所下降,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产量比上年下降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着力推进我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工作,根据《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意见》(昌发〔2016〕18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要求,采取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组建专业化房屋租赁平台等措施,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因地施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逐步减少我市现有房地产库存,推动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构建多层次、全口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促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均等化,提高人民居住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商品房库存规模逐步减少。到2018年底,我市商品房库存规模从2015年底的766万平方米力争减少到726万平方米以内。即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的新增商品房供应基础上,力争再化解4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
(三)年度目标。
2016—2018年,在全部消化当年新增商品房供应基础上,2016年化解1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2017年化解14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2018年化解16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
(四)分类目标。
到2018年底,我市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的新增供应商品房基础上,再化解约25万平方米的商业、办公、工业等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化解约15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库存。
(五)分地区目标。
根据各县(市、区)的商品房库存规模,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全市房地产去库存行动计划分为3类,实行“一类一策”去库存。一类地区(库存规模在100万平方米以上)为端州区(含市直)、四会市、高要区,共需化解商品房库存23.8万平方米;二类地区(库存规模在50万平方米以上)为鼎湖区、肇庆高新区,共需化解商品房库存7.95万平方米;三类地区(库存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为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共需化解商品房库存8.25万平方米。
二、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积极推进农民工进城购房。
1.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有固定收入来源的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购房,可以办理按揭,可以缴存使用公积金,可自愿申请办理城市入户;进城购房农民工在就业、就医等方面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其子女要求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依照积分入学办法安排入读。鼓励各商业银行设计和推出针对农民工购房的信贷品种,在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方面给予优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全力推进货币化安置。
2.鼓励实施以购、以租代建政策。自2016年开始,原则上不再新建保障性住房,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模式。进一步提高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户数,由保障户自行租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3.积极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行货币补偿为主、产权置换为辅的安置模式,引导安置户从市场购置商品住房。住建(房管)部门要摸清房地产市场库存房源情况,建立适用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商品房房源信息平台和“库存房源数据库”,将房源信息统一向社会公示,供不同层次人员选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4.支持老旧社区居民换购新房。鼓励通过发放住房补贴等方式,支持城市老旧社区居住超过一定年限、只拥有1套住房或无自有住房的户籍家庭、已排查列为老楼危楼的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不低于城镇居民家庭小康水平住房面积。鼓励优先回购有换房需求的老旧社区居民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三)实行购房补贴政策。
5.依法减免棚改对象购房契税。因个人房屋被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棚改住户,重新购置房屋时符合法定条件的,按规定免征契税。(市地税局)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6.缩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提高贷款服务效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7.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和第二套商品房的,个人公积金贷款统一提高限额,两人或两人以上叠加计算,最高不超过总房价80%。(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8.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可凭无房产证明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购房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用于购房款和偿还贷款本息,半年可提取一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五)积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9.大力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各商业银行在政策允许前提下要保证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额度,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个人住房贷款加快受理、审批和发放。(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肇庆银监分局)
10.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各商业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城中区改造、城市建设项目中需要拆迁安置的贷款支持,积极推出“货币安置”贷款,最大限度地支持各类项目实施货币化安置。(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肇庆银监分局)
(六)降低企业成本。
11.最大限度落实税收优惠。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尽量下调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对出现滞销且资金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法定条件的,经企业申请,依法为其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七)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12.合理优化土地供应。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商品房库存情况和市场预期,科学制定国有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合理调控土地供应结构和投放数量。对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不得再供应商业和商务办公用地。〔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13.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变化的项目调整。允许规划适度调整,对已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按照法定程序变更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户型。在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保障建筑外立面效果的条件下,可允许开发商按程序申请优化外立面设计和调整户型。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允许已建房地产项目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使用用途,对已建设的商住楼、住宅楼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改变为居住区配套商业和养老服务设施,国土、规划、住建、消防、人防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人防办)
14.大力优化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交通条件,完善肇庆与周边城市和各县(市、区)之间的快速交通网络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将广州、佛山等一二线城市的外溢客源吸引过来;利用优越区位、良好资源环境,科学制定区域规划,严格落实城市规划,提高城市品质,形成宜居的生活环境;大力治理生态环境,恢复山清水秀,最适宜居住的肇庆环境,为支持跨地区购房、满足住房外溢需求提供便利条件。(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
15.完善配套设施。加大对城市新区和开发区配套设施(学校、医疗机构、菜场、商场、公交等)建设力度,完善小区周边配套设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房地产企业为完善住宅区功能、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居住品质,经批准后可增加配建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住宅小区同步建设。(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
16.完善房屋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积压商品房转成租赁型住房或养老地产、旅游地产。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专业房屋租赁机构通过接受委托、市场收购等方式筹集房源,开展房屋租赁业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17.鼓励开发商自持物业经营。鼓励开发商由快速开发销售模式向城市综合运营模式转型。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建设发展总部经济园区、新兴产业基地等合法合规用房,优先适度向自持物业企业商品房倾斜。对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超过3年以上尚未出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商品房,通过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等政策加快转化为开发商自持物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18.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加快房屋竣工验收和房屋登记办理,进一步简化购房过程中各项行政审批发证手续,改进楼盘名称管理等,切实消除房地产项目审批、建设与融资过程中的障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完善工作机制。
19.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政府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建立化解房地产库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抓好落实。要加强检查考核,对履行去库存、稳市场主体责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和问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20.完善市场监测。加强对商品房库存量消化的监测,及时摸清和发布商品房销售量和库存量、房型结构、市场需求等信息。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评估,尤其要对房地产市场供应类型、住房结构、重点区域加强分类指导和协调,合理把握土地供应规模、结构、节奏和时序,有效协调不同区域的住宅、商业、办公用地供应。(市统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1.加强舆论引导。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合理消费,营造有利于化解库存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与督查考核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承担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主体责任,抓紧研究制订本地2016—2018年去库存行动计划及2016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地工作计划、2016年度计划和联系人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2017年、2018年的年度计划于上年年底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每季度末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去库存进展情况,年底前报送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衔接顺畅。发展改革、财政、交通、国土等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合政策。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去库存各项工作。
(三)加强跟踪督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制订督查方案,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政府(管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去库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确保落实到位,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2日前将去库存进展情况,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季度工作情况,12月22日前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后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陕西省政府10月19日发布《陕西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今年起,陕西省将实施创新驱动、改革开放、民营促进、服务升级、生态文明、收入倍增、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区域协同、金融创新十大战略,努力补齐制约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关键的短板,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均衡性、可持续性。力争用3~5年时间补齐制约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关键的短板,增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创新驱动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陕西省将加强科技创新,争取航空发动机等重大科技专项落户和设立国家实验室;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争取西安高新区纳入全国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加强军民融合创新,加快推进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此外,陕西省还将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2020年前建设100个军民兼容技术支撑平台。
在新兴产业发展方面,陕西省将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陕西行动计划,积极实施大数据战略,依托现有资源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支柱产业。预计到2020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将达到15%。
改革开放
建好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未来3~5年,陕西省将推进重大改革项目落地见效,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将拓展对内对外合作空间,构建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格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加强与周边重点城市群的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此外,陕西还将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交通商贸物流、国际产能合作、科技教育、国际旅游、区域金融等5个中心;积极对接国家部委,高标准编制完成《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建好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积极“引进来”和“走出去”,建设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尼日利亚等一批海外产业园。
民营促进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民营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未来3~5年,陕西省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清理阻碍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不合理规定,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将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制造业、能源化工等产业的中高端领域,参与产业项目建设。预计到2020年,全省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8%。
此外,陕西还将大力推广PPP模式。鼓励民间资本通过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组建联合体等方式,有效参与PPP项目建设运营。
服务升级
推进“陕西制造”转向“陕西服务”
今年起,陕西省将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动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向民企和外资开放。服务业监管体制有望实现由“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的转变。
全省将推进物流、金融、旅游、文化四大支柱产业发展,加快产业集聚和层次提升,到2020年四大产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60%,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45%以上。陕西省还将培育服务经济发展新业态,大力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养老、跨境服务贸易等3大高成长性服务业,推进“陕西制造”向“陕西服务”转变。
生态文明
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将达到45%
未来3~5年,陕西省将出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预计到2020年,全省的湿地保有量将稳定在462万亩,森林覆盖率将达到45%。
依托省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重点生态系统,陕西将建设大熊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类型国家公园;将加强江河综合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渭河生态区建设,到2020年,渭河、延河、无定河等黄河流域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将达到56%以上,渭河干流基本消灭劣Ⅴ类水体。此外,陕西省还将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2016年底关中地区率先完成改造任务。
收入倍增
鼓励农民发展观光农业、乡村旅游
生活质量高不高,收入很关键。今年起,陕西省将通过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就业创业等措施,做好“去产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将健全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选择10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改革试点。“十三五”期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预计在10%左右。
在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方面,计划鼓励农民经营山水、经营村庄、经营家园,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2020年前,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将达到全国水平。
脱贫攻坚
力争5年完成56.7万人脱贫
未来3~5年,陕西省将按照易地搬迁一批、产业脱贫一批、生态补偿一批、教育脱贫一批、社保兜底一批的打好扶贫攻坚战。未来5年,将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35.5万户,125万人将完成搬迁任务。
陕西省将扶持贫困户和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对贫困家庭子女实施从学前到大学直至就业的“一条龙”帮扶,力争5年完成56.7万人脱贫。此外,到2020年,陕西省用兜底扶贫的方式帮助191.5万人脱贫。
新型城镇化
力争“十三五”末市市通高铁
据悉,陕西省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到2020年,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60%以上和45%以上。全省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2016年年底前,全省将实现省域内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
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陕西省将加快综合交通运输、水利、电网等规划实施。加快“米”字型高铁网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实现市市通高铁。此外,陕西省还将建设绿色智慧人文城市,预计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全省建成并投运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以上,在建管廊长度超过500公里。
区域协同
引导各地特色产业合理布局
未来3~5年,陕西省将推进关中协同创新发展。将建立关中协同创新发展协调机制,引导各地特色产业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资源高效配置。将出台“十三五”陕北转型持续发展规划,“十三五”陕南绿色循环发展规划,优化全省人口、产业、交通、公共设施布局。
金融创新
鼓励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
今年起,陕西省将大力培育金融市场主体,鼓励地方金融机构通过上市、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措施,壮大资产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倾斜支持县域小额贷款公司设立。
陕西省将支持企业利用国内国外两种市场、股权债权两种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到2020年,全省上市公司和挂牌企业数量较“十二五”末翻一番,担保和再担保市场规模达到1500亿元。此外,陕西省还将深化金融发展创新,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1~2个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跨区域要素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