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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相关规划,制订年度指导性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对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财政住房保障资金计划并监督各地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负责审查 端州区、鼎湖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的资质证核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审核,负责 端州区、鼎湖区 商品房预售许可 证核发,负责端州区内 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 开展 物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抵押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转让、租赁、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楼盘表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等交易管理;负责房屋抵押、房屋测绘、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私房政策的落实;负责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市国土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和相关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 规划、 指导、监督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和处理设施建设 ; 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市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改革发展;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拟订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设工程定额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规范的实施。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修缮、白蚁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推进工程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审查大中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以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负责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负责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开展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落实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洪辉: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推进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植中东: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负责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工作。
区汉聪:党组成员、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主持局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建筑市场管理科、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市城区建设办公室;协助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指导市建筑业协会、市建筑学会。
余锦兴: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城乡建设科、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曾繁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局工委会主席
分管设计与招投标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站、市建筑设计室、市建筑设计室工程地质勘察队;负责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推进景福围江滨堤路升级改造工程工作;主持局工会委员会工作。
刘付运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房地产业管理科、市房屋测绘所、市房产档案馆、市房产交易管理所、市房地产估价所、市房屋租赁监理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商品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包括烂尾楼处理)、扩建天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指导市房地产业协会。
李志鹏:党组成员、副局长
借调肇庆市市政交通重点项目指挥部工作;协助推进景福围江滨堤路升级改造工程工作。
陆韶文: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行政审批科、房屋征收管理科、住房保障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项目的推进工作;协助区汉聪同志分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刘 彦:调研员
借调肇庆新区工作,暂不分工。
(以上于2017年2月27日更新在《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1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 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 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 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 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 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 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 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6号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简介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单洪辉:局长
主持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面工作;主持局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及 “ 三旧 ” 改造办公室工作。
胡世斌: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党组书记工作,主持局机关党委全面工作。
陈灼坤: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政策法规科、房地产业管理科、城乡建设科、住房保障办及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工作,负责宜居城乡创建协调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协调市房地产业协会工作。
区汉聪: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筑市场管理科、市质监站、市安监站、 市建筑设计室、 市建筑设计室工程地质勘察队、 “ 三旧 ” 改造、市城建办(含开通宋城西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推进重点项目工作,负责工程创优工作及扩建天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指导协调市建筑业协会、市建筑安全行业协会工作。
凌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科技与勘察设计科、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心站,负责局财务工作,负责局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以及其它交办工作,负责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市建筑学会工作。
余锦兴: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修建拆迁科、房地产权管理科、市房屋测绘所、市房产档案馆、市房产交易管理所、市房地产估价所、市房屋租赁监理所、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商品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包括烂尾楼处理),协助 “ 三旧 ” 改造工作和协助推进重点项目工作。
刘莉: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局纪委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人教科、案件调查处理和行政监察、群众来信来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理论学习、宣传教育、职工政研、文体活动、计划生育、老干工作,联系机关第一党支部、质监站党支部、老干党支部。
曾繁文: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局工委会主席
主持局工委会工作,分管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及征兵工作,扶贫开发等工作,联系机关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党支部、安监站党支部。
李志才:副调研员、市城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主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孟广生同志做 好 “ 三旧 ” 改造工作。主管旧城改造的拆迁及政策的贯彻落实,协助余锦兴同志管理房屋修建拆迁管理科工作,兼市重点建设项目总协调。
贾粤华:副调研员
指导协调房地产业协会、建筑业协会、建筑学会工作,协调建筑业管理和质量、安全工作,协助区汉聪同志管理质监站、安监站工作,协助工程创优工作。
蓝秀杰: 副调研员、市质监站长
负责质监站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