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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安全监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没有与中山市安全监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任何费用。
2009年,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主动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机制。
(二)依法积极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及时更新《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述目录和指南可在中山市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和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
(三)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2009年我局继续充分利用《中山市安全生产报》、局政务网站、中山网专栏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继续开拓创新信息公开模式,利用短信、电子邮件等便捷的现代通讯方式向企业和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市政府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种群众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派发宣传品。
(四)积极向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报送我局政府信息。凡是在我局网站上公布的信息都同步上传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工证查询系统网站为各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网站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
电话:83722919 传真:83722877 邮编:116011 市安监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电话:84800970 技术支持:大连市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方式:1、登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平台”进入服务大厅2、点击首页下边查询服务。3、在查询服务页面,选择“特种作业证书查询”4、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操作证号其中两项点击查询即...
中山市安全监管局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中山市安全生产报》、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
(一)中山市安全监管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中山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4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33条,占55.42%;中山市安全监管局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6条,占35.83%;;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类信息10条,占4.17%;人事任免信息3条,占1.25%;其它类信息8条,占3.33%。该部分政府信息同时全部上传到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众可通过中山市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
(二)《中山市安全生产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编辑、出版《中山市安全生产报》12期(每月出版1期),每期发行约一万册,全年共发行15万余册,免费赠送至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我市各镇区政府(办事处)、我市辖区内各企业等。《中山市安全生产报》发布政府信息150余条,其中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30件,中山市安全监管局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工伤案例24件、执法警示12件,其他信息80条。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市广播电视台等我市主要媒体共播发由中山市安全监管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21条。
(四)派发各种宣传单张和宣传品。2009年在全市共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小册子1.3万份,社区宣传资料(挂图、安全读本、工作手册)5万份
没有与中山市安全监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今年来, 在县委政府的正 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 我局以开展保持共 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各项措 施,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 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 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 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汇 报如下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 务公开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 朱水生任组长,纪检组长钟雄新任副组长,王耀松、王坚志、黄庆元 为成员。 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各个股室的业务 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由股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副局长审核、 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要求各股室对所有业务事项 进行一次清理,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 领导小组经常 对各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 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 题研究政
一、概述
2009年,局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市财政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机整体。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各科室负责落实相关栏目及子网站,并由局领导指定人员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公开,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提高业务能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要求,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政务信息公开为目标,做好局网站建设,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梳理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6条,其中:
1、机构职能相关信息3条;
2、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
3、规划计划信息1条;
4、工作动态49条;
5、其他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介绍信息:如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职能简介、内设机构及其职能、办事指南等;
2、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包括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政府出台的政策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业务工作类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等,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等;
4、工作动态类信息:本部门、本系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
5、其他类信息: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信息及依照有关法规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的财政信息内容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依据《中山市财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和《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我局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及口头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公开,由局办公室收集整理。
由于我局财政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的要求。因此,200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财政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二是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三是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及时上传、更新政府信息,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更新速度。定期公布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更好地为民服务。
一、概述
2009年,古镇镇政府办公室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公开载体,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我镇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按照《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中府[2008]6号)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和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二)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加强古镇镇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镇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提升镇政府门户网站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在现有政务公开栏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领导之窗、人事信息、公开目录、网上调查等栏目,进一步提高和深化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
(三)加强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在2009年,古镇镇的各单位、村(居)委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各信息员积极上报单位信息,促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镇政府主要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镇政府的政府信息。
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508条,其中,镇政府规章类信息20条,占1.33%;国家、省、市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9条,占1.26%;各单位和职能部门信息685条,占45.42%;村(居)委会上报信息506条, 占33.55%;政务通知公告228条,占15.12%;采购招投标信息48条,占3.18%;人事信息2条,占0.13%。公众可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镇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镇政府没有产生支出费用和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镇政府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此,镇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制定镇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加强以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强化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继续完善镇政府门户网站的WAP网站,方便公众通过手机等无线终端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的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民政部网站查阅或下载。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邮编:100721;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