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主动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机制。
(二)依法积极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及时更新《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述目录和指南可在中山市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和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
(三)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2009年我局继续充分利用《中山市安全生产报》、局政务网站、中山网专栏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继续开拓创新信息公开模式,利用短信、电子邮件等便捷的现代通讯方式向企业和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市政府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种群众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派发宣传品。
(四)积极向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报送我局政府信息。凡是在我局网站上公布的信息都同步上传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