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2013年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2013年3月份在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平台主动公开了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2013年部门预算情况,我局主动公开了在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过程中无收费情况。
根据《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对于群众来访咨询本着认真、积极、主动的服务态度,2013年窗口解决群众咨询问题九千多宗,电话咨询五千多次。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
应该不可以,但是可以申请复查,你看下相关规定。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
2013年,我局依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17起,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公开平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据统计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34条,主要包括规划草案公示、规划方案公示、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公开、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信息公开、选址意见书信息公开、规划验收信息公开、规划条件信息公开、用地变更信息公开以及规划工作动态。其中,规划草案公示15条,规划方案公示60条,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公开810条、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信息公开7434条、选址意见书信息公开35条、规划验收信息公开5554条、规划条件信息公开3977条、用地变更信息公开1369条,规划工作动态280条。
(二)其它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除局门户网站外,我局还通过政务官方微博、新闻媒体、简报及现场公示等多种方式同时开展信息公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13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更新技术等。具体工作包括:
一是增加信息公开的力度,建立了中山市规划一张图公众服务平台,由2013年3月该项目正式签约启动、9月上线试运行以来获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同,为对城乡规划管理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并提高对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我们把一张图系统嵌入到局门户网站上,以方便群众对规划管理信息的查询和了解。
二是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2013年12月,为了进一步整合规划、国土、住建和行政执法等各部门间信息的系统资源,建立有效的共享和交换机制,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保证信息的准确更新,市城乡规划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实施了《中山市城建系统信息化建设整合方案设计》项目。
三是更新信息公开的技术,为满足我市对建成区现状三维展示和规划建设管理需求,为规划信息提供直观、生动、全面的辅助决策支持,构建中山市规划三维数字审批系统,进一步提高规划建设的管理水平和科学性。2013年8月我局开展了《中山市数字三维规划体系设计》项目建设,并于2013年11月上线试运行。
四是多平台信息联动发布,根据《中山市政务微博工作方案》的指示,建立传递信息、倾听民意、树立形象的权威平台,2013年10月我局在腾信和新浪开通了官方微博,并及时更新发布相关的规划动态信息。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今后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具体措施为:
(一)及时丰富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继续完善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制度,以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审核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建立定期开展网上信息公开情况检查,督促各相关室严格按《中山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和分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三)继续完善办公OA系统平台、中山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和与之有关联的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平台之间信息源的共享联动性,提高共享信息源的使用率。
(四)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等日常工作,有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表(用地类)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表 (用地类) 申请 事项 □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新征用地 □补征用地 □其他 ) □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新征建设用地办证 □历史建设用地办证) □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出让土地申请 □持土地证申请) □ 办理规划用地变更 (□用地分割 □用地合并 □变更用地性质 □原址调界 □异地调界 □原证延期 □遗失补办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调整 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其他 申请 单位 基本 信息 申请单位 机构代码证 / 营业执照 /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机构代码证 / 营业执照 /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单位属性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部队 □其他单位 □个人 项目 基本 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所在区域 镇(区) 用地面积 m2 地类(用途) 选址意向 项目性质 □住宅(□商
住建部: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近Et出台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
沈阳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无锡市党政网站测评的通知》(锡委办发〔2013〕83号)精神,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全面升级改造信息公开平台,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1.完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2013年,市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宜政办发〔2013〕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宜政办发〔2013〕152号),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目录建设,提高了群众网上查询政府信息的方便程度。同时,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继续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落实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信息公开考核三项制度。
2.健全人员队伍,信息公开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方面,要求相关部门、镇(园区、街道)针对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明确各单位信息公开操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多次召开镇(园区、街道)和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公开平台系统技术负责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座谈会,由负责政府网站建设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指派技术骨干,对全市各单位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就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网上操作系统使用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培训,有效提高了全市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的保障水平。
3.拓展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照公开的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公共查阅点公开相结合,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在实际信息公开工作中,继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公开主渠道作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816条,访问量超过10万人次。同时,公开的内容涵盖了综合经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农村工作、财税审计、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作用。
4.坚持高效为民,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2013年,我市始终坚持把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不断增强群众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并主动公开、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途径,多渠道接受群众的申请。同时,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依申请办理要求,进行登记、审查和答复。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属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在规定工作日内通过网上回复或书面回复等方式,向申请者提供信息。对不属职责范围、不存在或不宜公开的涉密信息,及时回复申请人,告知所属公开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一年来,我市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45件,均按规范流程予以了答复。
5.强化督查考核,基层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2013年,我市坚持把规范提高基层各部门、镇(园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检查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并在年底对全市68个应当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单位进行了综合考评,对我市各单位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规范性、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以及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时间等进行了详细的考评和统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促使基层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我市认真贯彻《条例》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市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2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量达到了817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划信息,《宜兴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宜兴市“十二五”民生事业发展规划》、《宜兴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摘要)》、《宜兴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摘要)》、《宜兴市宜南山区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等。在制定相关规划前,还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公众公开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了《2012年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月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居民消费价格、工业品价格、居民收入、投资项目等。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财政性资金与社会公共性资金信息。公开了宜兴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镇(园区、街道)也公布了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信息。2013年,根据梳理审核的行政职权,我市完善了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使权力主体,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信息均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栏目向全社会公布。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招标数额标准,公开了货物、工程、服务等政府集中采购公告、中标公告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
6.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了重大项目的项目介绍、进展情况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信息。
7.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了扶贫动态和政策、教育发展文件、医疗发展动态、社保相关统计数据、促进就业的政策动态等信息。如《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全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宜兴市关于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失业登记等相关服务的通知》等。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公开了应急预案、应急指南、应急常识等信息,如《宜兴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宜兴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应急预案》、《宜兴市突发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宜兴市突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宜兴市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等。公开了各类大雾、寒潮、暴雨、台风等预警性信息,以及“校园消防安全知识”等应急知识。
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燃气安全专项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等。
(三)公开形式
宜兴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形式有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宜兴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以及社区信息墙、基层信息服务站等,其中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1.政府网站。“中国宜兴”门户网站和各镇(园区、街道)网站都设有政府信息专栏,专栏包括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等栏目。2013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816条,查阅人数超10万人次。
2.政府公报。2013年公布政府公报12期,每期政府公报纸质版免费公开发放,同时在政府网站上以电子期刊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3.新闻发布会。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6场。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企业转型升级系列政策、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市政府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等。
4.公共查阅场所。目前,我市设立了市档案局、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3个市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市级各部门在办公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辟出专门区域,设立了多个部门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配备电子触摸屏、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市民查阅和复制。
5.其他渠道。通过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材料等纸质材料进行免费发放;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向市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必要时可以通过市应急指挥中心短信平台向群众发送重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5件,其中当面申请数213件,传真申请数4件,电子邮件申请数10件,网上申请数89件,信函申请数29件。同意全部和部分公开答复315件,占申请总数的91.3%。
四、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本着便民利民、能免则免的原则,对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全市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及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及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一些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工作缺乏连续性,少数单位在人员调动后未尽快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存在断档现象;三是重点不够突出,部分单位没有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来制定实施细则,在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仍不够。
下阶段,我市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对已不能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问题的文件、制度进行梳理,依据目前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新修改制定相关文件,确保工作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加强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栏目,同时将信息公开专栏的栏目详细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确保公开信息正确规范、专栏内容更新及时有效。
三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意识及力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积极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在主动公开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多下功夫,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加强对基层单位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不定期抽查基层各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维护情况,及时督促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座谈会,以会代训,切实加大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完善考评机制,不断激发和鼓励基层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鹿寨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数函〔2020〕448号)、《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柳政务办函〔2020〕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信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构设立在鹿寨县行政审批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由鹿寨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代管,该股室共有工作人员4人,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基础信息公布情况。我县已于2020年5月更新发布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把新《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法定内容纳入主动公开目录范畴,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三)修改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我县已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14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鹿寨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鹿寨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鹿寨县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鹿寨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鹿寨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鹿寨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鹿寨县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等十项公开制度,现根据上级相关制度的补充完善,目前正在根据我县实际,补充和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鹿寨县政府门户网站由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管理。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办协同信息化中心,重新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设置有政府信息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6个栏目。在法定内容公开栏目中分别设置政府采购、住房建设领域、国有土地产权出让、公共资源配置、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公共卫生安全、扶贫工作、环境保护等8个涉及民生以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子栏目。同时,开放信息发布权限给相关行政机关,要求各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公开涉及民生以及公众广泛知晓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目前,我办督促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566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514条,其中,全县共发布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26件,在决策前,已提前20个工作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邮箱和网站意见箱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五)政府热线情况。鹿寨县政府热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政府热线工作,主要负责处理鹿寨县政府服务热线电话(6812345)和OA系统承接柳州市政府热线12345的派件转办、县长信箱派件工作。根据“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的要求,为了把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热线第一责任人,共同参与到热线工作处理中。制定详细、严密的工作制度,凡是涉及本单位的投诉热线,单位主要领导都亲自过目审批,分管领导亲自办理后,由热线专干进行回访,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工作人员将处理结果报送市“12345”政府热线中心,每办理完一件热线,就建立台账,做好资料存档工作。对在办理的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专门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后,再答复投诉人。
截止至2020年12月底共处理政府服务热线电话及县长信箱派件4523件,OA系统承接柳州市政府热线12345的派件转办3115件,群众对工作人员人员服务满意率长期保持在99.9%以上,对办理工作满意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在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12345”政府服务热线“回应群众诉求、方便百姓生活”的实效正逐步显现。在日常上线管理、服务态度、沟通故巧运用、政策解答水平等方面都有大幅度提高。
(六)政策解读多样化。今年我县共计发布重要政策26件,政策解读都已同步发布在鹿寨县政府门户网站内。今年以来我县开始扩宽政策解读的形式,如《鹿寨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试行)》(鹿政规〔2020〕16号)采用图解的方式进行解读,让解读内容更形象化、更通俗易懂。今年3月底,我县根据防控疫情方案,在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下,开展了《鹿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解读培训会,与会人员是全县各行政机关部门、县级管理的平台公司以及鹿寨县税务机关,通过该项培训会,提高了各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的了解,为推动我县经济复苏发挥积极作用。
(七)舆情回应。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民互动专栏,分别设置了回应关切、征集调查、县长信箱、在线访谈、常见问题、智能问答等6个专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的信息都已在第一时间公布在常见问题专题里。群众来访的县长信箱都能在1个工作日之内答复投诉人,同时人大、政协反馈的议案都能在法定公开内容建议提案结果栏目及时公开答复。
(八)公众参与情况。今年我县共有26个重大决策,都已在正式公布决策前,提前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决策草案,同时通过门户网站、电视新闻、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草案征求意见。我县通过门户网站,下发网站发布权限给涉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布进展信息在实事项目栏目里。
(九)加强对公共卫生、扶贫、环保等方面重点领域信息情况。今年以来,我县有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防控措施以及公共卫生应急方案,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并且通过广播、发放疫情防控手册、电视新闻等形式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防控安全意识。同时在扶贫领域方面,我县积极应对上级文件指示,继续参照深入执行各项扶贫举措,在门户网站公开各项扶贫资金的处理情况,在疫情状况下,制定《鹿寨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力保2020年脱贫目标实现。在环保方面,我县在法定公开内容专栏,及时公布环境审批、水质量监测信息及执法监管结果等信息,促进群众监督,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效能。
(十)加强“六稳”信息公开力度。为复苏我县经济,推动就业、金融、外贸、外资、投资、预期稳增长,我县积极在门户网站、电视媒体发布就业招工信息,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就业信息给群众,同时在今年疫情情况下,制定《鹿寨县2020年投资促进工作方案》,以更优惠利民利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十一)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力度。今年以来,我县依托政务一体化平台发布“简易办”操作流程,通过现场教学操作,让更多群众能在手机实现业务办理,提高政务办理时效,同时通过部门集约栏目,涉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单位会在部门公告栏目及时公布项目进展情况。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方面,有关部门通过部门集约,法定内容公开栏目及时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加强监督指导。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县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通过网上核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行政机关进行不定时检查,同时把典型问题整理收集形成通报,让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6 |
26 |
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619 |
-3072 |
2244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43 |
-19 |
20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743 |
-554 |
1935 |
行政强制 |
70 |
25 |
8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686 |
4274637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队伍力量相对薄弱,许多单位没有专业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二是队伍稳定性不够,由于机构改革调整等原因,负责人员不断调整,导致业务偶尔出现续接不上等问题;为此,我们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的专业人员队伍,确保该项工作有力开展;二是进一步落实人员岗位制度,保证队伍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