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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34号),设立中山市水务局。市水务局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设有三防办公室和11个科室,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东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中山市水务工作呈现保障有力、抗灾有效、发展加快、管理加强的良好态势,全市水务工作在全面、和谐、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上不断向前迈进。

中山市水务局基本信息

中山市水务局其他事项

(一)中山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副处级)

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咸防冻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全市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和水库的抗洪抢险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咸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水务部门负责指导城市防洪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管理,对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申请,水务部门审批时应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意见。

(三)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部门兴建交通设施涉及水务方面的事项,应事先征求市水务部门意见。市水务部门兴建水利(务)设施涉及交通运输方面的事项,应事先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的意见。

(四)与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林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出海河口的滩涂管理在围垦前由市水务部门管理,围垦后成为陆域时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主要江河出海河口能否围垦或从事可能影响行洪纳潮的活动和建设,由市水务部门会同市海洋与渔业、市国土资源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划入生态公益林规范区和划为红树林、鸟类自然保护区,由市水务部门会同市林业部门作出规划后,报市政府审批确定,交由市林业部门管理。河海分界线向河一侧由水务部门管理,向海一侧由市海洋与渔业部门管理,其中涉及行洪纳潮和海堤安全的应先征求市水务部门的意见。

(五)与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分工

在河道、湖泊、水库、渠道设置或改建、扩大排污口,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批其排污申请。水纳污能力由市水务部门核定,并向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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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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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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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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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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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建筑用

  • 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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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华翔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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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水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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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华翔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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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水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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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包括:中山市水政监察支队 、中山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山市中顺大围工程管理处、 中山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 中山市长江水库工程管理处、 中山市小水电管理总站 中山市金钟水库工程管理处 、中山市中珠排洪渠工程管理处等8个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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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以及防洪、供水等重大水务规划。

(二)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提出水利、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市级权限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审核工作,提出市级水利、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出市级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资金安排建议。

(六)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或市内跨区域、流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单位和属地政府推进水利工程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水文工作。指导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水量、水位监测,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改造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城镇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供水行业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和指导镇区排水许可及排水、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市政排水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指导非中心城区镇区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承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全市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监督市级已建市政水务工程的安全生产,指导镇区已建市政水务工程的安全生产。

(十四)开展水务科技和交流合作。组织指导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执行。组织开展水务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当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管,强化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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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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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宣传、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工会工作。督促检查水务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二)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组织协调水务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普法宣传、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

(三)规划计划科。研究拟订水务发展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重大水务专业专项规划。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和洪水干旱防治规划的编制。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提出水利、水务工程建设资金规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议计划,提出市级供水、排水设施运行管理资金安排建议计划,并指导资金使用。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运转性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监督水务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组织指导水利、水务资金管理使用、水利、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

(五)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申请的受理、咨询、发证等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论证、现场勘察、科室会审、班子审定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跟踪和落实。

(六)水资源与供水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发布水资源公报。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保护、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城镇供水行业管理,拟订有关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市自来水厂、供水管网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七)工程建设与监督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和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指导江海堤围、水库、水闸、引水工程的除险加固等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农村涝区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单位和属地政府推进水利工程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八)运行管理与水土保持科。指导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利、水务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新建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指导监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九)河湖管理科。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责任制落实,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指导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及水务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水务工程抢险物资储备和工程抢险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统计水务设施受灾情况,指导实施水务工程应急度汛项目。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水文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十一)市政排水管理科。负责中心城区和指导镇区排水许可及排水、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的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市政排水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指导非中心城区镇区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

(十二)人事科。承担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思想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水利(水务)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水利(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组织水务系统岗位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指导全市水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水利学会工作。承担水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务对外交流与合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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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领导分工

郭建宏局长 主持市水务局全面工作。分管规划计划科、财务审计科、市内河整治办公室工作。

李伟行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科技教育科、工会工作委员会。

阮复兴副局长 分管工程管理科、水保农水科、市联围工程管理办公室工作。

方泽源副局长 分管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基本建设科工作。

陈思达工委会主席 分管水务信息科,协管办公室,负责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作。

赵彬炎调研员 分管水利学会工作。

康穗明调研员 分管法制科、水资源管理科、市水政监察支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工作。

林章万调研员 协助局长协调市内河整治办公室工作。

周志明副调研员、支队长协助分管副局长 主持市水政监察支队全面工作。

郑健斌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协调财务审计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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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工作重点

在全面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的建设任务后,中山市防灾减灾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但应对超强台风、超标准洪水等灾害能力仍然有限,加之当前极端气候与天气事件时有出现,必须坚持不懈地建设更高标准的防灾减灾工程体系,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排涝工程建设、内河涌综合整治和以缓解咸潮影响的本地水源地工程建设这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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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文献

桥西区水务局责任清单 桥西区水务局责任清单

桥西区水务局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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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189KB

页数: 30页

桥西区水务局责任清单 部门名称: 桥西区水务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及联 系方式 备注 1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 策,组织编制综合规划等重大 水利规划。 拟定水利五年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相关科室 2219000 2 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监督管 理工作。 承担违法采砂事件的查处 河砂办 2219000 3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组 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水利监察中队 2219000 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 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 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 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威县 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负责编制洪水(干旱)预报方案、洪水(干旱)分析预报。 综合科 2219000 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 度,编制防汛抗

水务局水务工作汇报材料 水务局水务工作汇报材料

水务局水务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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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189KB

页数: 8页

水务局水务工作汇报材料 水务局水务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 历年来,县水务工作得到县委政府、 人大政协及上级各部门的高 度重视。 尤其在全县上下把当前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 狠抓落实之际, 各位领导莅临我局指导, 这是对水务工作的支持和帮 助,是对我们极大的关心和鼓舞。 在此,我代表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 感谢!下面,我代表水务局班子向各位领导进行工作汇报,敬请 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全县累计动工各类水利工程 715件,完工 641件 ,修复水毁工程 2件,改善灌溉面积 1.31 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0.23 万亩,治理 水土流失面积 15平方公里。 1 、面上在建项目情况 河水库新建工程计划完成投资 1332.38 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 480万元,主要工程量:土方 3.1 万 m3,石方 2.5 万 m3,

中山市水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本机关紧密联系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展示水务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一)加强领导,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2010年4月新组建的中山市水务局正式挂牌,将原市水利局的职责划入市水务局。本机关成立了新的水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把拟公开信息进行分类,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和单位,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上报需公开的信息,并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了三级把关:一是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信息内容并报分管领导把关;二是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上报的信息,由负责领导把关;三是整理完整的公开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局主要领导最后研究把关。通过严格把关,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健全机制,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规范。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编制了《中山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样板和程序,把拟公开信息进行分类,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便于公众查询。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程序、规范等,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深化公开,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阳光透明。2010年市水务局顺利完成中山水利信息网站升级改版工作,新版中山水务信息网栏目更合理、信息内容更加丰富、服务功能更加强大。市水务局紧紧依托中山水务信息网和中山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目录,着重抓好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政策法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其中,新开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栏目,对全市建设资金达50万以上水利工程项目的审批、招投标、设计变更、质量安全检查等建设管理信息,以及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人员的信用记录等进行公开。并在中山水务信息网开设“投诉咨询”、“建言献策”、“网上调查”等栏目,向群众解疑释惑,宣传政策,承诺工作职责,让群众了解水务工作职责,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从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目前,本机关需公开的信息内容已全部在“中山市水务信息网”及“中山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目录市水务局专栏”中公开。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加强内部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81条,其中包括水务动态信息1260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236条,内容涉及防灾减灾、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资讯和经验,为群众生产生活、领导科学决策等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依据。

(一)本机关信息公开的内容。

1、机构设置

本部门的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政策法规

行政法规、规章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水利部规章;广东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山市规范性文件。

3、水务动态

中山市水务局机关、市属水务系统及各镇(区)水务部门的最新动态、社会关注的热点、招录公务员等信息予以公开。

4、水务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

取水许可预申请;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申请;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申请;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批申请;水利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城镇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堤审核;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调整申请等。

5、民生信息

实时水雨风咸情信息查询;防灾减灾信息;中山水务概况;内河涌情况和主要泵站介绍;2010年水务局承担的政府实事: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等。

6、社会管理

中山市防洪防风防暴雨预案;全市24个镇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及五万亩以上联围、万亩联围、市属工程、小(1)型以上水库等水利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等。

7、中山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

水利工程动态;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水利工程项目审批信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信息;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

(二)本机关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山市水务信息网发布本机关信息。另外,还有本机关对外服务窗口、LED电子屏以及借助电视台、电台、《中山日报》等媒体辅助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本机关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2010年,本机关共收到1份要求申请公开的信函,本机关已对当事人进行了答复。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包括两项:中山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从0.025元/立方米上调为0.12元/立方米;中山市堤围防护费从2010年10月1日起取消封顶,即对年度内每月应缴费额超过2万元的部分不予豁免。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机关2010年共接收到20份关于涉河违法建筑物、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本机关经调查核实,均已及时回复。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机关2010年度未接收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及镇区水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扩大。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各镇区水务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报送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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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一、概述

2011年,市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继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取得一定成效,促进水务建设稳定持续发展。

(一)健全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因人员变动以及有关政策法规颁布实施,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2011年5月,本局发出《关于调整中山水务网站运行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通知》。重新制定了中山水务网站运行管理职责分工、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与审核流程以及信息公开审查登记表等,规定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涉及业务科室和局下属单位的公开内容,则由科室和相关单位负责提供资料。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1年10月,本局制定了《中山市水务局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和《中山市水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注重实效、服务公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市水务局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畅通与人民群众和水务职工的沟通渠道,不断完善日常管理,按规定规范公开内容,缩短内容更新时间。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2011年4月,本局重新调整成立了中山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完善局政务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对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内外、上下双重监督,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公开的程序和治理环节的规范性实施全面监督和检查,对公开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并对落实整改进行督促,达到以公开调动工作积极性、以公开促进民主发展的效果。

(二)丰富载体,深入推行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中山水务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一直以来,中山水务网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有关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2011年,中山水务网在2010年改版的基础上,逐步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实和丰富。其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本局在“财政收费”栏目中设置了“财政预决算”子目录,并及时公布了《中山市水务局2010年收支决算总表》和《中山市水务局2011年收支预算总表》。同时及时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水务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更新,为上级领导、基层单位及服务对象间搭建起更加便捷有效的沟通桥梁。

二是新闻媒体。本局充分发挥地方新闻媒体的优势,积极主动联系各主要媒体大力宣传水务工作。例如:年初,分别在《中山日报》、《中山画刊》等刊载专题报道,利用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动态报道,解读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惠民政策,积极动员全社会关注水利建设。3~5月,在中山电视台播出水利普查宣传片,让群众了解第一次水利普查的对象、时点等内容。6~7月,在中山市电视台播放防台风、防暴雨公益动漫广告。8月,局长作客由中山政府之窗和中山网联合主办的视频直播节目《对话》,与网友探讨“如何预防台风灾害”。同时,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岐江河综合整治等民心水利工程也进行系列跟踪宣传报道。

三是社会宣传。本局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法制宣传周”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现场活动中向市民发放宣传册20000余份,宣传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灾减灾、水法律法规等,并在现场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本局要求所有民生工程建设时,必须设立公示牌,公布项目名称、业主、施工单位及监督电话等。重点工程建设实施还邀请市立项执法第三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既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了监管,又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了宣传。同时,本局还特聘请了8位民主党派同志作为水行政许可监督员,聘期从2011年至2014年,受聘的水行政许可监督员将在聘期内按照职责和权限,对全市水行政许可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活动,不断增强水行政许可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水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579条,其中包括市政府门户网站479条、中山水务网1589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347条,内容涉及水利工程建设、防灾减灾、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资讯和经验,这些信息的主动公开,有助于社会公众对本局各项工作的了解和实施有效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经认真梳理工作职能,确定公开内容,本局将公开信息划分为机构介绍、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等类。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还设置工程动态、招投标信息、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建设管理信息、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公开、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子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本机关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

2011年,本局共收到1份要求申请公开的网上申请,本机关已对当事人进行了答复。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局2011年共接收到64份关于涉河违法建筑物、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本机关经调查核实,均已及时回复。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接收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2011年,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完善。2012年,本局将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中山水务信息网的建设和治理,进一步提高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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