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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授权,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自然资源资产收益。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起草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指导、监督全市有关城乡规划领域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事项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落实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相关政策措施,提出我市重大备选项目。按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和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全市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指导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全市广义地质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
(十)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全市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负责全市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实施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
(十三)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指导、协调做好名镇、名村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基准、测绘标准、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地图管理。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高新技术在自然资源领域的应用。
(十六)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工作。根据授权开展相关海洋权益维护工作,按要求参与资源开发争议、岛屿争端、海域划界等谈判与磋商。
(十七)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具体按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勘界定标、管控政策。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的相关监管工作。
2.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统一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相关工作,做好国土、矿产等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统一发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结果。市水利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市林业局组织开展有关森林、草原、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实施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漳州市清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以森林经营和保护为目的的林业专业调查,组织实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资源作业设计调查。
3.关于矿井关闭监管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开发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越批准范围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我市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4.关于我市毗邻海域采砂用海管理职责分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海域采砂用海的管理。海事管理部门负责海域采砂用海涉及的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海域采砂用海的治安管理。港口、航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海域采砂用海的监督管理。 5.关于与市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有关城乡规划领域违法建设处置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在芗城区、龙文区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漳州高新区(圆山新城、靖城园区)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法建设查处的行政处罚权。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环境保护局的组织划定生态红线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以及海域海岛等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调整芗城、龙文两区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
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承担的芗城、龙文两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职责调整下放给芗城、龙文两区自然资源部门。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一)办公室。
(二)法制科
(三)调查测绘科
(四)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局)
(五)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六)国土空间规划科
(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八)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科
(九)地质矿产管理科
(十)海域海岛管理科
(十一)详细规划和市政规划科
(十二)耕地保护和村镇规划科
(十三)城市景观风貌科
(十四)综合信息科
(十五)审核审批科
(十六)财务科
(十七)人事科
(十八)机关党委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全市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陈爱棋 现任漳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金才 男,汉族,福建东山人,1970年0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 华 男,汉族,福建闽侯人,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张其扬 男,汉族,福建龙海人,1969年0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林焕华 男,汉族,福建龙海人,1964年0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林远鹏 男,汉族,福建漳浦人,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建盛 男,汉族,福建龙海人,1967年0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许德生 男,汉族,福建龙海人,1970年0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亚群 男,汉族,福建龙海人,1963年0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苏伟东 男,汉族,福建晋江人,1968年0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漳州开发区分局局长。
洪小琪 男,汉族,福建龙海人,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黄添武 男,汉族,福建芗城人,1972年0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吴清辉 男,汉族,福建平和人,1963年0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市纪委监委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常务副组长。
杨敦旭 男,汉族,福建漳浦人,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主任。
曾宪庭 男,汉族,福建平和人,1965年0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注册城市规划师,现任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2021年3月,漳州市自然资源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核审批科)被福建省妇联命名为“2021年福建省巾帼文明岗”。 2100433B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Bim工程师岗位主要职责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茂县自然资源局是茂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现任领导
局长:刘光华
简介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是洞口县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洞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19年3月20日上午,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洞口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启新时代、迈上新征程。洞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吴方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磊及首任自然资源局局长曾刚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据悉,洞口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统一行使原县国土资源局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利局的水资源、县农业局的草原资源、县林业局的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划出防止地下水污染、地灾防治、农田整治等职责至县生态环保局、县应急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
2021年6月,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荣获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