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公路工程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定?
【解答】为保证行车与行人的安全和充分发挥公路的作用,各级公路应按规定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一、高速公路应在中央分隔带设置防止车辆闯入对向行车道的护栏并在公路用地外缘设置防止行人等横穿公路的防护网。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桥梁,以及各级公路的高路堤、桥头引道、极限最小半径、陡坡等地段均应设置护栏。
二、一级公路在未设置行人及自行车跨线桥或地下通道地点,宜设置行人安全管理设施;其它各级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设施。
三、为使夜间交通畅通和保证行车安全,在夜间交通量较大的公路上,应尽量采用反光标志及防眩设施;在运输特别繁忙和重要的路段内,可配置路灯,在有条件的交叉道口、人行横道等处可采用局部照明。
四、为诱导驾驶人员的视线,保证行车安全,在需要的路段上,可设置路边线廓标。
在积雪严重的地段的漫水桥、过水路面上,应设置标杆。
五、在视距不良的急弯和交叉处,宜配合其经保证行车安全的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反光镜或设分道行驶的行车道中心线。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