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与霞山区法院法制座谈会
2月2日,市住建局邀请霞山区法院常志明院长一行5人到该局局开展法制工作座谈,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质量问题纠纷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市住建局莫大成副局长、林之帆副调研员及质安科、业务受理科、质监站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莫大成副局长、林之帆副调研员、质安科吴明成科长、质监站郑康喜站长参加会议
霞山区法院常志明院长(中)参加会议
与会双方分别就人民法院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质量问题纠纷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企业的切身利益等案件民事诉讼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的法规定义及实施程序、项目质量责任主体单位承担的质量和保修责任、住建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内容,以及对在我局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审批事项办事要求进行简化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本次座谈,加强了市住建局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达成双方共同合力减少及化解民事纠纷的工作效果,同时促进了市住建局在依法行政及法制工作方面的建设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