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相适应。
(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6)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7)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