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少则数百平方米,多则数千平方米。其防火措施除与地上同类型建筑有共同的特点外,还应着重采取如下措施:
(1)文体娱乐场所的室内场景布置,除必须采用可燃物外,一般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隔断,并应根据面积进行防火分区。
(2)活动场所的安全出口,至少应设两个不同方向的道路干线,并留有一定的疏散缓冲场地。
(3)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使用,并考虑双电源供电。当不能满足双电源供电时,应设置专用的发电机,专供紧急疏散照明和消防动力使用。
(4)建筑内除应配备灭火器材外,还应根据使用面积大小,配置相应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自动灭火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
(5)场内应设吸烟室,工作人员要划分责任区,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