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实施GB/T19000族标准的“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2、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
3、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因素应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
4、承包方应对工程施工项目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方负责。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方向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应对分包方的工程质量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分包方应接受承包方的质量管理。(总分包之间的质量关系)
5、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实行样板制和首段验收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6、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各岗位的责任人负责。
7、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