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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建筑”何时休

2015/03/171686 作者:佚名
导读:孙贵宝说,应多措并举延长我国建筑物寿命,以“可持续发展”作为定义好建筑的标准。
       “花毕生积蓄买一栋有70年产权的房子却只能住30多年。目前,我国建筑在‘幼年’或‘青壮年’即‘早逝’的短命现象突出,严重影响百姓的幸福感。”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宁夏区委会主委孙贵宝建议,以严苛的监督问责制度遏制建筑“短命”。

孙贵宝说,应多措并举延长我国建筑物寿命,以“可持续发展”作为定义好建筑的标准。其中,建立严苛的监督和问责机制至关重要,政府权威部门应监管与评估建筑质量与寿命,开发商卖房找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做责任担保,房产商要买建筑质量与寿命保险,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不到法定寿命最终应按规定做担保赔偿。

同时,所有建筑工程都施行终身追责,设计者和建设者要确保建筑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建筑物拆除,要做到谁提议拆除、谁申请拆除、谁批准拆除,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审批过程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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