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教室的防火要求:
普通教室除了由教师授课以外,有的还要经常在课堂上进行各种实验和演示,需要用火、用电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因此,防火和安全疏散等问题不容忽视。
(1)作为教室的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如因条件所限而低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层数不应超过一层,建筑面积不应超过600m^2.
(2)教学楼距离甲、乙类生产厂房,甲、乙类物品仓库以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独立实验室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3)课堂上用于实验或演示的化学危险物品,应严格控制用量,用后立即清出,不得在教室内存放。
(4)容纳人数超过50人的教室。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设置门槛。
(5)多层建筑的教学楼超过5层时宜设置封闭楼梯间。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