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库总平面布置的要求:
(1)石油库宜分区布置,石油库的分区及各区内的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宜按表6-4的规定布置。
(2)石油库内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在符合生产使用和安全防火的要求下,宜合并建造。
(3)石油库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油罐与油罐之间的距离除外)不应小于规范的有关规定。
(4)油罐应集中布置。当地形条件允许时,油罐宜布置在比卸油地点低、比灌油地点高的位置,但当油罐区地区标高高于邻近居民点、工业企业或铁路线时,必须采取加固防火堤等防止库内油品外流的安全防护措施。
(5)人工洞石油库储油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油罐室的布置,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岩石覆盖层的厚度,油罐室顶部岩石覆盖层的厚度,应满足防护要求。
②每条主巷道的出入口,不宜少于两处(尽头式巷道除外);洞口宜选择在岩石较完整的陡坡上。
③变配电间、空气压缩机间、发电间等,不应与油罐室布置在同一主巷道内;当布置在单独洞室内或布置在洞外时,其洞日或建筑物、构筑物至油罐室的主巷道洞口,油罐室的排风管或油罐的呼吸管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④油泵房、通风机室与油罐室布置在同一巷道内时。与油罐室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6)铁路装卸区,宜布置在石油库的边缘地带,石油库的专用铁路线,不宜与石油库出入口的道路相交叉。
(7)公路装卸区,应布置在石油库面向公路的一侧,宜设围墙与其他各区隔开,并应设单独出人口,在出入口处应设业务室,出入口外应设停车场。
(8)行政管理区宜设围墙(棚)与其他各区隔开,并应设单独对外的出入口。
(9)石油库内道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油罐区的周围应设环行消防车道。油罐组之间宜设宽3.5m的消防车道与环行消防车道连。三、四级石油库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库亦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
②油罐区消防车道与防火堤坡脚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③铁路装卸区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与库内车道构成环行道,或为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
(10)石油库通向公路的车辆出入口(行政管理区和公路装卸区的单独出入口除外),一、二级石油库不宜小于两处,三、四级石油库可设一处。
( 11)石油库应设高度不低于2. 5m的不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企业附属石油库一与本企业毗邻一侧的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m.
(12)石油库内应进行绿化。除行政管理区外不应栽植油性大的树种。防火堤内不应植树,但在气温适宜地区可铺设高度不超过0.15m的四季常绿草皮。在消防车道两侧植树时,株距应满足消防操作的要求。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