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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的分类:EPC总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

2015/03/262188 作者:佚名
导读:工程变更的分类:EPC总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  EPC总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涉及对合同有利和不利两方面,一般包括:设计变更;材料设备变更;设备供应商变更;未能按计划开工;

工程变更的分类:EPC总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

EPC总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涉及对合同有利和不利两方面,一般包括:设计变更;材料设备变更;设备供应商变更;未能按计划开工;施工措施变更;分包商履行合同的失败;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失败;有缺陷的工序和低劣的工程;工期延误。设计管理是EPC项目的重中之重,设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承包商的项目效益。我国应用EPC总承包模式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通常在招标前负责部分设计工作,其设计深度也因项目而异。一般,业主给出的设计深度只到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EPC承包商需要完善初步设计并完成详细设计。在EPC承包商的设计过程中,承包商设计部可能对业主原来的设计提出了优化建议书(设计变更不影响原工程的各类技术指标),业主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接受、拒绝或修改建议书的决定。按照国际惯例,EPC承包商提出设计优化给项目带来的利益应由合同双方分享。EPC承包商设计部在提出设计优化前应咨询合同部的意见,充分考虑如何从设计优化中获得最大利益。对于设计优化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EPC承包商在合同谈判时就应当提出来,并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利益分配方式。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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