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源试验是一个长期的连续的过程。按照试验的阶段性,一般分为全分布区试验和局部分布区试验。它们有共同的目标,每一阶段又有各自独特的目的,因而在采种取样的样地布局和种源试验的试验设计方法上均有一定的差别。
由全分布区采种。试验目的是确定各地种群之间变异的大小和格式。根据这个阶段的试验结果可以提出可能有发展前途的若干种源或在一定地域范围和在大规模种子调拨中应该绝对禁止使用的地区。对分布区较小的树种,可用20~30个种源的林木种子做为试验对象;而对分布区广的树种,有时则用50~100个种源林木种子甚至更多。在每一个采种点上,选择若干株(例如10~20株)生长正常的一般优势木或亚优势木采种,各树之间应有30~50米以上的距离,以避免产生属于同一亲本的半同胞子代。通常将每个采种点的种子混合,不分单株保留。造林试验多采用随机区组设计。1955年以前,大多数种源试验的小区面积大(如包含100~200株树)而重复少(2~4个);近年来趋向于采用面积小的小区(每小区有 1~10株树)而重复较多(甚至10个以上)。试验期限以整个轮伐期的1/2~1/4为宜。
在全分布区试验的基础上进行。其目的是对前一阶段试验中表现较好的一些种源进一步比较其优劣,以便为各种不同的立地寻找最适宜的种源。一般试验种源数较少,而试验小区较大。试验期限为预计轮伐期的一半以上。有时,将局部分布区的种源试验和半同胞子代测定结合在一个试验中,在采种和试验时就要分别种源、林分和家系处理。
不论哪一阶段的试验,在采种、育苗、造林和资料分析上都要结合研究树种的特点、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