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6月1日起施行,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还对不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罚,以此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监控难度大
如何制止偷倒现象,一度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的难题,做过多次努力,但总是治标不治本。为了改变这种被动的状况,2010年,青龙街道中队成立了专门的夜巡组,采取不定期伏击和加班夜间巡查的方式打击偷倒垃圾行为,初期颇有成效,但时间一长,运输建筑垃圾的公司和夜巡执法队员玩起了"躲猫猫",由于地域广、人手缺乏等客观原因,执法队员在精疲力竭后仍无法掌控到偷倒垃圾者的行踪。
2012年,青龙街道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调动大型机械进行清理,全年共支付清理费100万元。
青龙街道投资30万元,成立配备有专门的社会化管理综合治理平台,包括监控房、服务器、电脑、监控摄像头等高科技设施。利用安装在关键区域的总计100个监控摄像头开始了对偷倒行为监控。通过借助高科技监控技术,结合夜巡组巡查,打击违法偷倒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行为
根据《城市建设垃圾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