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对该条的解释:
5.4.1 防火门、窗是建筑物防火分隔的措施之一,通常用在防火墙上、楼梯间出入口或管井开口部位,要求能隔烟、火。防火门、窗对防止烟、火的扩散和蔓延、减少损失起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对其有严格要求。日本对防火门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将防火门分为甲、乙两种,甲种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为1.50~2.00h;乙种防火门为0.50~1.50h。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39页续附表1,防火门定为甲、乙、丙三级,并对其最低耐火极限作了规定,即甲级1.50h,乙级1.00h,丙级0.5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