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电梯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其维护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至少每 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并作好维保记录。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期限未进行定期检验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GB/T7025.3-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第三部分:Ⅴ类电梯》
行业标准 : JG 135-2000《杂物电梯》
国家标准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519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