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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方案组织体系

2018/06/19154 作者:佚名
导读: 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成立"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和有关部门组成。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成立专家小组,专家由"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聘任,在办公室组织下开展有关条例、标准、政策、技术等咨询工作,参与宣传、推广、示范、合作等计划的研究和推动工作。发布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

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成立"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和有关部门组成。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成立专家小组,专家由"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聘任,在办公室组织下开展有关条例、标准、政策、技术等咨询工作,参与宣传、推广、示范、合作等计划的研究和推动工作。

发布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6年09月18日 实施日期:1996年09月18日 (中央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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