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压保护水平(UP)的选择
UP 值不应超过被保护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P 要求SPD 与被保护的设备的绝缘应有良好配合。
在低压供配电系统装置中,设备均应具有一定的耐受电涌能力,即耐冲击过电压能力。当无法获得220/380V 三相系统各种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值时,可按IEC 60664-1 和GB 50057-1994(2000 版)的给定指标选用。
2)标称放电电流In 的(冲击通流容量)选择
流过SPD、8/20 μs 电流波的峰值电流。用于对SPD 做II 级分类试验,也用于对SPD 做I 级和II 级分类试验的预处理。
事实上,In 是SPD 不发生实质性破坏而能通过规定次数(一般为20 次)、规定波形(8/20 μs)的最大限度的冲击电流峰值。
3)最大放电电流Imax(极限冲击通流容量)的选择
流过SPD、8/20 μs 电流波的峰值电流,用于II 级分类试验。Imax 与In 有许多相同点,他们都是用8/20 μs 电流波的峰值电流对SPD 做II 级分类试验。不同之处也很明显,Imax 只对SPD 做一次冲击试验,试验后SPD 不发生实质性破坏;而In 可以做20次这样的试验,试验后SPD 也不能有实质性破坏。因此,Imax 是冲击的电流极限值,所以最大放电电流也称为极限冲击通流容量。显然,Ima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