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表2脚注a、5.1.3.2.1、6.4.1.1、6.5、6.7为推荐性的,其余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参考欧洲EN 10028-7:2007《压力容器用钢的扁平产品第七部分:不锈钢》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东玲、王晓虎、秦晓钟、张建生、白晋钢、王培智、任永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