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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代号

2018/06/19246 作者:佚名
导读: 序号代号含义2.3.1C电容器组2.3.21C、2C、3C并联电容器装置分组回路编号2.3.3C1、C2、Cn单台电容器编号2.3.4L串联电抗器或限流线圈2.3.5QS隔离开关或刀开关2.3.6QF断路器2.3.7QG接地开关2.3.8TA电流互感器2.3.9TV放电器、放电元件2.3.10FV避雷器2.3.11FU熔断器2.3.12KM交流接触器2.3.13KA热继电器2.3.14HL指

序号

代号

含义

2.3.1

C

电容器组

2.3.2

1C、2C、3C

并联电容器装置分组回路编号

2.3.3

C1、C2、Cn

单台电容器编号

2.3.4

L

串联电抗器或限流线圈

2.3.5

QS

隔离开关或刀开关

2.3.6

QF

断路器

2.3.7

QG

接地开关

2.3.8

TA

电流互感器

2.3.9

TV

放电器、放电元件

2.3.10

FV

避雷器

2.3.11

FU

熔断器

2.3.12

KM

交流接触器

2.3.13

KA

热继电器

2.3.14

HL

指示灯

2.3.15

Uo

开口三角电压

2.3.16

ΔU

相不平衡电压

2.3.17

ΔI

桥差电流

2.3.18

Io

中性点不平衡电流

3 接入电网基本要求 3.0.1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的设计,应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最优补偿容量和分布方式。

3.0.2 变电所里的电容器安装容量,应根据本地区电网无功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和《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计算后确定。当不具备设计计算条件时,电容器安装容量可按变压器容量的10%~30%确定。

3.0.3 电容器分组容量,应根据加大单组容量、减少组数的原则确定。

当分组电容器按各种容量组合运行时,不得发生谐振,且变压器各侧母线的任何一次谐波电压含量不应超过现行的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有关规定。

谐振电容器容量,可按下式计算:

(3.0.3) 式中Qcx--发生n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Mvar);

Sd--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MVA);

n--谐波次数,即谐波频率与电网基波频率之比;

K--电抗率。

3.0.4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在变压器的主要负荷侧。当不具备条件时,可装设在三绕组变压器的低压侧。

3.0.5 当配电所中无高压负荷时,不得在高压侧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安装地点和装设容量,应根据分散补偿和降低线损的原则设置。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

4 电气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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