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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保护装置

2018/06/19183 作者:佚名
导读: 6.1.1 电容器故障保护方式应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配置。6.1.2 电容器组应装设不平衡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2.1 单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组,可采用开口三角电压保护(图A.0.5-1)。6.1.2.2 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电压差动保护(图A.0.5-2)。6.1.2.3 每相能接成四个桥臂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桥式差电流保护(图A.0.5-3)。6.1.2.

6.1.1 电容器故障保护方式应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配置。

6.1.2 电容器组应装设不平衡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 单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组,可采用开口三角电压保护(图A.0.5-1)。

6.1.2.2 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电压差动保护(图A.0.5-2)。

6.1.2.3 每相能接成四个桥臂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桥式差电流保护(图A.0.5-3)。

6.1.2.4 双星形接线电容器组,可采用中性点不平衡电流保护(图A.0.5-4)。

采用外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组,其不平衡保护应按单台电容器过电压允许值整定。采用内熔丝保护和无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组,其不平衡保护应按电容器内部元件过电压允许值整定。

6.1.3 6.1.3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可装设带有短延时的速断保护和过流保护,保护动作于跳闸。速断保护的动作电流值,在最小运行方式下,电容器组端部引线发生两相短路时,保护的灵敏系数应符合要求;动作时限应大于电容器组合闸涌流时间。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应按大于电容器组允许的长期最大过电流整定。

6.1.4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宜装设过负荷保护,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

6.1.5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过电压保护,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

6.1.6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失压保护,带时限动作于跳闸。

6.1.7 容量为0.18MVA及以上的油浸式铁心串联电抗器宜装设瓦斯保护。轻瓦斯动作于信号,重瓦斯动作于跳闸。

6.1.8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有短路保护、过电压保护、失压保护。并宜有过负荷保护或谐波超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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