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8年开始设计时,缆索护栏没有国家标准,缆索、锚具等既无行业标准也无产品。主要是借鉴日本、美国的一些产品宣传资料,对国外缆索护栏的功能和不足之处进行探讨,结合我国国情进行设计。缆索护栏的常规尺寸及布置原则在"规范"中已作详细规定,这里不再赘述。
缆索护栏端末立柱撞坏后会引起整段(一个端末区间)缆索松动,由于端末立柱修复困难,因此经过研究设计了接地式端末立柱,即降低了端末柱造价,又改善了端柱受力条件。
国外缆索护栏分段长度一般规定不超过300m,这主要是考虑每卷索的长度及施加初张力,安装和修复等因素。由于我们采用了接地式端末立柱,立柱的受力条件得到改善,因此将分段长度设为500m(日本、美国通过试验认为,缆索在碰撞时最大拉力长度为500m)。这样可大量减少中间端末立柱,工程造价也就随之降低。
缆索的价格较高,放缆后的零头长度一般小于200m就难以用上,每卷索一般重约2~3t,材料损耗一般在3%左右,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设计了接索器。在实际使用中,每卷只需一个接索器即可同下一卷索连接,钢索基本上不浪费,同时还设计了防盗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