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围栏的设计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配置合适的能满足要求的电子围栏。通常把安全等级分为三级:
(1)具有威慑性—整个周界设一个防区,如安装在墙顶上的4线系统。具有阻挡报警和威慑作用。
(2)中等安全级。每一防区长度不大于300米,大于300米的应分成多个防区。
(3)高等安全级。每一防区长度定在100米之间,整个围栏分成多个防区。每个防区都具有各自独立的触发报警器,可指示报警所在防区。报警输出通常和CCTV、红外对射、射灯,报警器等其他安防系统联动。 在实际使用时,每一防区的长度应根据长度、地形和经济需要设定。
2、 围栏的安装电子围栏按其在现场的安装位置,分为独立式,附属式和墙顶式三种基本安装形式。
独立式电子围栏,直接架设在地面上。其高度约2米左右,一般安装10-12根线缆。考虑到设备和人身安全,要求在独立式电子围栏的一侧或两侧,安装不低于1.2m的防护墙或围墙。其间的净空距离应不小于1m。使独立式电子围栏正常工作部位处于一个公众通常难以接近的封闭区域内。
附属式电子围栏附属在围墙上,附属式电子围栏主要用在有较高安全级要求而不占用外围土地的场合。对现有围墙有三点要求。一是围墙应有足够的牢度,能承受电子围栏的张力和压力。二是围墙的高度应不低于2m。三是围墙的网孔必须小于50mm,以免人手伸入,触及附属在墙内侧的电子围栏。墙顶式电子围栏,目前在中国较为普及,架设在现有围墙的顶部上方或侧方。可以垂直安装或倾斜一定的角度安装。电子围栏的高度为0.8m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