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0.8MPa提高到了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新增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加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燃气管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