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结合料稳定类(也称半刚性类型)基层分类及适用范围:
1.水泥稳定土
适用范围:各级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但水泥稳定细粒土不能用做二级和二级以上公路高级路面的基层。
2.石灰稳定土
适用范围:各级公路的底基层,以及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的基层,但石灰土不得用做二级公路的基层和二级以下公路高级路面的基层。
3.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
适用范围:各级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但二灰、二灰土和二灰砂不应做二级和二级以上公路高级路面的基层。
1.水泥: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h以上)的水泥。
2.石灰:应符合Ⅲ级以上消石灰或生石灰的技术指标。应检验石灰的有效钙和氧化镁含量。
3.粉煤灰:粉煤灰中Si02、A1203和Fe2O3的总含量应大于70%,烧失量不宜大于20%。
4.集料:集料除应符合压碎值及级配要求。
5.水泥稳定类材料的压实度(按重型击实标准)及7d(在非冰冻区25℃、冰冻区20℃条件下湿养6d、浸水1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表1B412013-3的要求。
6.水泥剂量应通过配合比设计试验确定。当水泥稳定中、粗粒土做基层时,应控制水泥剂量不超过6%。
7.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土、砾石土或含泥量大的砂、砂砾时,宜掺人一定剂量石灰进行综合稳定,当水泥用量占结合料总量的30%以上时,应按水泥稳定类进行设计,否则按石灰稳定类设计。
8.水泥稳定粒径均匀且不含或细料很少的砂砾、碎石以及不含土的砂时,宜在集料中添加20%~40%的粉煤灰或添加剂量为10%~12%的石灰土进行综合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