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与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各国政府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质量,预防与控制从食品生产原料、加工到储运、销售等全过程可能存在的潜在危害等方面不断加大了行政监管力度,联合国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FAO/WHO)所属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许多发达国家均制定了严格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因此,针对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即易发生安全卫生质量问题)这一货物特性,对装运该类货物的船舱和集装箱等运载工具规定实施强制性检验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检验检疫机关及工作人员、进出口贸易的当事人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八条规定"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承运人或者装箱单位必须在装货前申请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装运",实施条例中第三十条规定"对装运出口的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承运人、装箱单位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装运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清洁、卫生、冷藏、密固等适载检验。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装运"。
承运人、装箱单位或者代理人是申请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船舱等运载工具进行适载检验的主体。承运人主要指船舶、飞机、车辆提供单位、租赁人等;装箱单位主要指集装箱所有人,如外运公司、外轮代理公司或者港口集装箱公司等部门。承运人或者集装箱装箱单位必须在货物装运前或者装箱前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适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