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桩 20mm;单排桩 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para" label-module="para"> 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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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桩工程验收

2018/06/19204 作者:佚名
导读:《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验收规定: 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_blank" href="/item/群桩">群桩 20mm;单排桩 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para" label-module="para"> 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验收规定:

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_blank" href="/item/群桩">群桩 20mm;单排桩 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para" label-module="para">

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1

盖有基础梁的桩:

"para" label-module="para">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para" label-module="para">

150"top" align="left" width="99">

2

桩数为1"top" align="left" width="178">

100

3

桩数为4"top" align="left" width="178">

1/2桩径或边长

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para" label-module="para">

(2)中间桩

1/3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注"_blank" href="/item/设计标高/417206" data-lemmaid="417206">设计标高的距离。

5.1.4 灌注桩的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para" label-module="para">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2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5.1.6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作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5.1.7 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para" label-module="para">

5.1.8 除本规范第5.1.5、5.1.6条规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应全部检查,对一般项目,除已明确规定外,其他可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桩应全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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