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1.施工前应对图纸审核,了解地下工程施工图中的防水细部构造和技术要求,并编制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应按各道工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防水材料使用认证书。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水材料进入现场,应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防水专业队施工,其技术负责人及班组长必须持有市建委颁发的防水施工人员上岗证书。
5.使用本推荐做法施工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规定。
(二)作业条件.
1.基层15-20mm厚的1:3水泥砂浆找平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找平层应抹平压光、坚实、牢固、不起砂,不得有凹凸、松动、鼓包、裂缝、麻面等现象。其平整度应用2m长直尺检查,找平层与直尺间的空隙不得超过5mm。
2.找平层表面必须干净、干燥,其含水率不大于9%。
3.底板找平层与立墙交接处,找平层与积水坑,凹坑等交接处的阴阳角均应作成圆弧。圆弧半径应根据卷材材种类按表2选用。
4.找平层的坡度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要求,不得局部积水。
(三)注意事项.
1.施工材料和辅助材料多属易燃品,存放材料的仓库及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使用二甲苯等溶剂应有相应的防毒措施。
2.地下防水工程部位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熔法施工环境温度不低于-10oC;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现场施工不低于-5oC;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一般不宜冬期施工,如确实急需施工时,环境温度应大于0oC。雨天、雪天、五级风以上均不得施工。
4.注意成品保护。防水施工要与有关工序作业配合协调,防水专业队与有关施工操作人员共同保护防水层不遭破坏。不穿带钉的鞋上防水层。
5.劳动组织可根据施工作业面变化进行调整,一般每组为5-8人。
细部构造
一、 本节适用于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细部构造。
二、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等细部构造,应采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等高分子防水材料和接缝密封材料。
三、 变形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带宽度和材质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裂缝和气泡;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叠接,接缝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现象;
2 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和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不得穿孔或用铁钉固定;
3 变形缝设置中埋式止水带时,混凝土浇筑前应校正止水带位置,表面清理干净,止水带损坏处应修补;顶、底板止水带的下侧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边墙止水带内外侧混凝土应均匀,保持止水带位置正确、平直,无卷曲现象;
4 变形缝处增设的卷材或涂料防水层,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四、施工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铺水泥砂浆或徐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2 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3 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时,应将止水条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预留精内;
4 施工缝采用中埋止水带时,应确保止水带位置准确、固定牢靠。
五、 后浇带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深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d后再施工;
2 后浇带的接缝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7.4条的规定;
3 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两侧混凝土;
4 后浇带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
六、穿墙管道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
2 穿墙管处防水层施工前,应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
3 套管内的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在两管间嵌入内衬填料,端部用密封材料填缝。柔性穿墙时,穿墙内侧应用法兰压紧;
4 穿墙管外侧防水层应铺设严密,不留接茬;增铺附加层时,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七、埋设件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厚度小于250mm时,必须局部加厚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2 预留地坑、孔洞、沟槽内的防水层,应与孔(糟)外的结构防水层保持连续;
3 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螺栓或套管应满焊止水环或翼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培头做法,拆模后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
八、 密封材料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粘结基层的干燥程度以及接缝的尺寸,接缝内部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2 热灌法施工应自下向上进行并尽量减少接头,接头应采用斜槎;密封材料熬制及浇灌温度,应按有关材料要求严格控制;
3 冷嵌法施工应分次将密封材料嵌填在缝内,压嵌密实并与缝壁粘结牢固,防止裹人空气。接头应采用斜槎;
4 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嵌填背村材料,外露密封材料上应设置保护层,其宽度不得小于100mm。
九、 防水混凝土结构细部构造的施工质量检验应按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十、细部构造所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和接缝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抽样试验报告。
十一、 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细部构造作法,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十二、 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与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应固定牢靠、平直,不得有扭曲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十三、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防腐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十四、 接缝处混凝土表面应密实、洁净、干燥;密封材料应嵌境严密、粘结牢固,不得有开裂、鼓泡和下塌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竣工的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2.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与设计要求。
3.防水层铺贴方法和卷材搭接顺序应符合施工工艺规定,搭接宽度应符合附表1要求,搭接缝必须粘牢、准确、严格,接缝边缘嵌填密封。盖压条必须粘结牢固,缝隙嵌填密封严实。卷材表面平整,收头牢固。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总厚度规定不应小于2mm,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无折皱。
4.细部构造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有专人检查,特别是隐蔽工程要达到合格,经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整理全部技术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二)保修期
地下防水工程的保修期应不少于3年。由施工与使用单位签约,凡保修期内出现渗漏,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费用由责任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