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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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捻 │ 同向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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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数的10% │ 钢线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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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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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表面磨损量或锈蚀量% │10 │ 15 │20 │ 25 │30--4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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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减系数 │0.85│ 0.75 │0.70│ 0.60 │ 0.5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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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升降段提升钢丝绳尾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和自紧功能。
3.9 走轮和导轮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 裂纹;
b. 直径减少4%;
c. 椭圆度达0.8mm。
3.10 设备下方的行人通道净空高度不得小于1.9m。
3.11 所有起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悬挂输送机线路上必须安装足够数量的紧急停车开关,一般应保证30m范围内不少于一个。在操作工位,升降段和线路转弯处必须安装紧急停车开关。紧急停车开关的颜色为安全色--红色,并应在所有控制点和装卸点能够迅速而无危险的操纵。
3.12 设备应设置音响或灯光信号,在设备开动以前警告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3.13 驱动装置应配备过载保护装置,在牵引链条的拉力超过许用值的1.5倍时切断电动机电源。
3.14 张紧装置应配备极限行程开关,以便保持适当的张力,并在张力超出规定值范围时切断电动机电源。
3.15 在轨道的上坡和下坡段应安装捕捉器,以便当链条意外破断时迅速将链条或小车卡位住,并自动切断电动机电源。捕捉器的间隔应满足落差不大于1.5m的要求。
3.16 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中,必须保证推杆与承载小车可靠地啮合。尤其在倾斜段上,只要无机件毁坏,即使用人工方法也不能使其分离。
3.17 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和单轨悬挂小车输送机的活动轨段接头处(如升降段或道岔装置等部位),必须装有防止承载小车掉落的安全装置。
3.18 吊具与承载小车必须可靠地连接,不得自行脱开。吊具应能够防止物品在运行中由于倾斜而打滑或掉落。
3.19 升降段应有防止意外升降的安全设施,应避免操作人员在升降段的正下方操作。升降段应有上、下限位有关,保证到位时切断升降电动机电源。极限位置应装有足够强度的档块。
3.20 由人工装卸时,应考虑操作的方便和安全性,下列情况必须采用机械装置:
a. 装卸质量大于55kg的成件物品;
b. 移动速度大于15m/min的成件物品。
3.21 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道岔附近应设备联锁装置,防止将工作输送线的小车送往非工作输送线或满位输送线。
3.22 所有常用润滑点应便于注油,润滑时不应拆卸防护罩。
3.23 在地面与2m高度之间悬挂输送机不得有工作人员易于触及的尖角,否则应加以防护。
3.24 如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调整的工作位置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时,必须配置平台和防护栏杆。
3.25 悬挂输送机在跨越工作位置或通过人员上方时,应设置护网或护板。
3.26 当悬挂输送机穿越楼层而出现孔口时应设防护栏杆。
3.27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平台应分别符合GB 4053.1 ̄4053.4的要求。
3.28 悬挂输送机以额定载荷额定速度运转时,距设备1m各点的噪声级不应大于80dB(A)。
3.29 悬挂输送机的安全色及照明应符合GB 2893的规定。
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符合GB 2894的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