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板翅式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选用主要控制参数为风量、静压损失、出口全压、输入功率、内部漏风率、外部漏风率、回收效率、噪声等。
2. 板翅式能量回收装置属全热回收装置,其结构形式与板式基本相同,仅在构成热交换的材质上有所不同。板翅式能量.
3. 板翅式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装置名义风量对应的热回收效率值不低于表2的要求。
表1 板翅式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性能要求
表2 板翅式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回收效率要求
注:表中各性能及参数试验方法见GB/T21087-2007《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4. 装置属于静止式热回收器,一般情况,新风、排风交叉污染和泄露量小于等于5%。
5. 换热隔板间两侧气流的流向主要有两种形式,即交叉流和逆流,交叉流式通常应用较为普遍,但热回收效率略低;逆流式应用较少,热回收效率较高。
6. 当排风中含有害成分时,不宜选用。
7. 在新风和排风侧宜分别设有风机和粗效过滤器,以克服全热回收装置的阻力并对空气进行过滤。
8. 当过渡季或冬季采用新风供冷时,应在新风道和排风道上分别设旁通风道,并装设密闭性好的风阀,使空气绕过热回收装置。
9. 新风温度低于-10℃时,应计算排风侧是否有可能出现结霜,必要时应进行新风预热。
10. 装置的选用还应满足其他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