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关于如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决定》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而"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是实现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权力清单制度的首次提出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这是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利于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打造有限、有为、有效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当前,部分地方政府已加紧进行权力清单制度的编制和公开工作。而我们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建设新目标,公开"权力清单"是极其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