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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承担业务范围

2018/06/19312 作者:佚名
导读:(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业务(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规模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级项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乙级及以下规模的工程勘察业务。 3、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丙级规模的工程勘察

(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业务(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规模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级项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乙级及以下规模的工程勘察业务。

3、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丙级规模的工程勘察业务。

(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承担相应的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四、附 则

(一)本标准中对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它考核要求: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勘察实践8年以上;表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其规定。

(二)海洋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另行制定。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月21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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