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初级试验安装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并通过考核者。
(二)从事本职业连续1年以上者。
——中级试验安装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过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并通过考核者。
(二)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以上为培训目标的职业学校颁发的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者。
——高级试验安装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 取得本职业中级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经过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并通过考核者。
(二) 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以上为培训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颁发的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者。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二) 具有本职业较深的专业理论和高超精湛的技艺及综合操作技能,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指导高级工以上人员的能力者。
(三) 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改进以及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和先进的技术应用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3年以上,经该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经考核合格者。
(二)取得该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在本职业领域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分为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两部分。
理论考核合格者方能参加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考核分项目进行。
申报初级试验安装工鉴定的考生,主要考核六项内容:识图;工程和材料力学基础;胶布带粘贴;连接件安装;支撑件安装;执行装置安装。
申报中级试验安装工鉴定的考生,主要考核七项内容:识图;工程和材料力学基础;胶布带粘贴;连接件安装;支撑件安装;执行装置安装;增加三项选考内容:采集设备与应变件安装、液压气动系统安装与维护、电气动力安装与运行。考生根据自己特长或岗位重点选考其中一项。
申报高级试验安装工鉴定的考生,主要考核九项内容:识图;工程和材料力学基础;胶布带粘贴;连接件安装;支撑件安装;采集设备与应变件安装、液压气动系统安装与维护(含液压缸安装);电气动力运行与安装;试验现场管理。